- 项目名称: 平远县高峰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规模: 一、项目规模:主要包括加固改造渠道约46.7km;新建或改造加固渠系建筑物约210座(包括陂头、进水闸、泄水闸分水闸、渡槽、倒虹吸管、闸室等)等。二、招标范围:工程勘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勘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期服务)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采购等内容。三、招标控制价:40580100.00元(包括:建筑工程2902.84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02.93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55.02万元,勘测设计费274.2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53.7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5.82万元,基本预备费453.41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平远县高峰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平远县高峰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投资项目名称:平远县高峰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12441400314886991F-20250826-000001-5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平远县高峰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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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1426-04-01-626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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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平远县高峰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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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平远县高峰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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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平远县高峰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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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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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平远县大柘镇、东石镇、河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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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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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一、项目规模:主要包括加固改造渠道约 46.7km; 新建或改造加固渠系建筑物约 210 座 ( 包括陂头、进水闸、泄水闸分水闸、渡槽、倒虹吸管、闸室等)等。 二、招标范围: 工程勘测、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勘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 含施工图预算、施工期服务 ) 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采购等内容。 三、招标控制价: 40580100.00 元 (包括:建筑工程 2902.84 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202.93 万元,施工临时工程 155.02 万元,勘测设计费 274.25 万元,水土保持工程 53.74 万元,环境保护工程 15.82 万元,基本预备费 453.4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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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主要包括加固改造渠道约 46.7km; 新建或改造加固渠系建筑物约 210 座 ( 包括陂头、进水闸、泄水闸分水闸、渡槽、倒虹吸管、闸室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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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4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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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405801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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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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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勘察方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施工方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 〕 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 〕 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 〕 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3 〕 820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具有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兼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 B 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 ( 或以上 ) 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水利行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4 、信誉要求: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以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 含牵头人 ) ; ②参与过本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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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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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4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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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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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 年 8 月 27 日 00:00 时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16 日 18:00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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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18 日 08:30 时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 、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 、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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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 年 9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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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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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平远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平远县大柘镇关柘路 4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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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凌工 |
联系电话 |
0753-8829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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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咨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 3# 办公楼 3A-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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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3-2220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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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平远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3-8833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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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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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5 年 8 月 26 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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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平远县高峰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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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 18:0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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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18 日 08:45 -09:3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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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18 日 08: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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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8 日 00:0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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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18 日 08: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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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时 间 |
2025 年 9 月 18 日 08:30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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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 08:45 时至 09:30 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