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跟踪审计咨询项目
- 项目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揭阳市揭东区
- 范围: 2.1项目概况: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是调整原三江连通生态用水优先用于城乡供水,补充当地水资源短缺,缓解区域水资源短缺问题,推动形成韩江与当地水资源多水源供水格局,提升区域用水保障程度,改善本地水生态。工程包括古巷分水口至关埠取水口封闭管道主干线、潮阳分干线、普宁和潮南分干线三部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输水线路全长约71.652km,泵站1座。其中:古巷分水口至关埠取水口封闭管道从位于潮州市古巷镇的鹿湖隧洞引水工程古巷分水口引水,通过管道输水至汕头市潮阳区,与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关埠取水口相连,输水线路全长约29.92km,设计流量25m3/s,采用盾构隧洞、钻爆隧洞,外径6.7/6.6/6.2m,输水内径5.1/4.9m。潮阳分干线从关埠泵站前池引水,输水至潮阳区河溪水库库尾河溪水,全长约15.14km,设计流量4.4m3/s,输水线路由TBM隧洞、埋管、顶管组成;普宁和潮南分干线自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出水池引水,输水至普宁汤坑水库和潮南秋风水库,全长约26.592km,设计流量9.8m3/s,其中汤坑水库交水3.2m3/s,秋风水库交水6.6m3/s,输水线路由埋管、顶管组成;普宁市下架山镇葵岭村设下架山泵站,设计流量9.8m3/s,总装机7200kW。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有关的所有建设管理活动及财务收支活动。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前期、建设期间的审计内容及与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跟踪审计咨询项目
标段(包)名称: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跟踪审计咨询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跟踪审计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 2022 〕 39 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广东省水利厅以《广东省水利厅关于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粤水建设〔 2022 〕 29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招标人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跟踪审计咨询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是调整原三江连通生态用水优先用于城乡供水,补充当地水资源短缺,缓解区域水资源短缺问题,推动形成韩江与当地水资源多水源供水格局,提升区域用水保障程度,改善本地水生态。工程包括古巷分水口至关埠取水口封闭管道主干线、潮阳分干线、普宁和潮南分干线三部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输水线路全长约 71.652km ,泵站 1 座。其中:古巷分水口至关埠取水口封闭管道从位于潮州市古巷镇的鹿湖隧洞引水工程古巷分水口引水,通过管道输水至汕头市潮阳区,与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关埠取水口相连,输水线路全长约 29.92km ,设计流量 25m 3 /s ,采用盾构隧洞、钻爆隧洞,外径 6.7/6.6/6.2m ,输水内径 5.1/4.9m 。潮阳分干线从关埠泵站前池引水,输水至潮阳区河溪水库库尾河溪水,全长约 15.14km ,设计流量 4.4m 3 /s ,输水线路由 TBM 隧洞、埋管、顶管组成;普宁和潮南分干线自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出水池引水,输水至普宁汤坑水库和潮南秋风水库,全长约 26.592km ,设计流量 9.8m 3 /s ,其中汤坑水库交水 3.2m 3 /s ,秋风水库交水 6.6m 3 /s ,输水线路由埋管、顶管组成;普宁市下架山镇葵岭村设下架山泵站,设计流量 9.8m 3 /s ,总装机 7200kW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有关的所有建设管理活动及财务收支活动。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建设前期、建设期间的审计内容及与政府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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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人员及服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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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前期审计的主要内容 |
1. 建设程序审计。 重点审计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水利部、水利厅强制性要求、政策规定、行业规范、制度文件等,项目预算评审结论有无对评审减(增)工程量和投资进行说明。 2. 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审计。 重点审计 “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法人治理结构是否规范,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内部控制及监督体系是否健全有效,工程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制定并得到有效执行,风险管理策略是否有效落实,工程管理协调及信息传递是否高效畅通。 3. 征地拆迁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 基本农田及用林用地是否按规定报批并满足施工需求, 征地拆迁流程是否合法合规, 征地 拆迁 进度是否满足施工用地需求, 征地拆迁补偿依据是否充分,征地拆迁超概算是否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等。 4. 勘察设计管理审计。 对勘察设计管理的审计 主要侧重于合法合规性审查,包括程序合规性审查, 是否合理合规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5. 招标采购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招标采购流程的合法合规性,招标采购制度机制是否完善,项目分标是否合规,资格条件及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规,招标采购组织机构是否按规定设立及履职,以及审查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采购文件的一致性等。 6. 合同管理审计(含文本审核)。 重点审计合同项目可行性、经济性、必要性及合同的确认方式,合同授权、审批与签订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 7. 前期费用支出审计。 重点审计 是否对项目前期费用的发生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与控制,是否对项目前期费用支出的审核与支付进行控制,是否存在虚报虚列前期费用项目,前期费用列支是否合规。 8. 建设前期其他审计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人员、阶段性驻场和后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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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期间审计的主要内容 |
1. 工程进度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投资计划是否执行到位,是否按规定编制施工总(阶段、专项)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编制是否完善,是否经过恰当审批,工程建设年度进度及节点进度有无滞后,是否编制施工合同赶工措施报告,各标段施工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期等。 2. 工程变更签证审计。 重点审计 工程变更及签证流程是否合规,报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变更计量计价依据是否充分;设计变更报告、变更图纸及变更预算等是否按时报批;地下泵站重大设计变更及后续工程实施阶段可能存在优化的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按设计监理单位审核意见落实;施工阶段工程变更文件(含投资变化)和设计专题报告是否符合规范。 3. 工程质量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项目法人是否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是否按规定落实见证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否符合验收评定标准,是否及时组织分部工程验收,验收手续是否齐备且符合规范。分部工程划分是否合理,是否对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进行确定,项目划分调整是否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重要机电设备运行前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交接验收。 4. 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 水保环保措施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是否按规定对工程建设活动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进行监测,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是否制定了健全的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并落实问题整改,特种作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人员持证,危大工程施工前是否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安全文明管理要求是否落实。 5. 工程监理执行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 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以及配备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是否符合监理合同约定,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否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开展旁站监理,监理单位对工程设计、计价计量、工程变更、现场施工管理等相关事项及报批文件的审核把关是否有效。 6. 合同履约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 合同约定是否清晰明确,合同约定的人员及设备物资投入、服务范围、进度计划、服务承诺等条款是否得到充分履行,是否按约定提供有效履约保函,违约情况处理是否符合约定 ,是否落实合同的跟踪控制,对合同风险是否有应对措施 。 7. 工程物资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 工程主要设备及材料的规格、档次、性能等是否满足技术规范及管理要求,比选采购流程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组织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工程设备、物资的配备是否满足施工需求,储存、保管及领用是否规范。 8. 实施阶段造价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 工程计量及计价是否依据经审核的工程量测量成果、测定定额,施工方案及材料选用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是否合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动用基本预备费是否合规,价格调差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行业规范,是否按要求编制合同工程付款台账,索赔及违约金的计取是否合规。 9. 实施阶段财务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资金筹措方案及投资计划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 财政资金及政府专项债使用及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是否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前期侧重对费用支出的审计,工程成本和期间费用列支是否合理。建设期间侧重财务管理审计,是否利用概预算控制单项投资支出,项目建设期间费用资本化处理是否合规,岗位设置是否合理,银行账户管理是否规范,因公费用报销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税务管理、票据管理及工程保险等业务是否合规。 10. 建设期间其他审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统计数据有无弄虚作假,核查数据与上报数据是否存在差异等。 |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人员、阶段性驻场和后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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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根据招标人要求,每年组织 1 次审计及合规相关培训。 2. 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日常审计咨询服务。 3. 协助招标人纪检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重大工程建设廉洁监督工作,每年度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年度建设工作会,汇报跟踪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含整改落实情况)。 4. 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5. 根据跟踪审计工作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 6. 与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就审计意见的沟通协调,以及与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就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沟通协调等。 7. 根据跟踪审计的需要,派出审计和工程专家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专家会议以及与政府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参建单位和其他审计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谈判。 |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人员、必要时驻场和后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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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本项目覆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所有内容、环节及业务。 2. 本项目由投标人单独承担跟踪审计咨询。总酬金分为基本酬金(占总酬金的 90% )和考核酬金(占合同总酬金的 10% )。基本酬金实行总价包干,基本酬金为投标人履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所需要的人工费,食宿等生活费用,差旅、车辆、交通、通讯、办公设施设备等办公费用,福利费用,软件购置和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各种保险,税金及规费等,不因服务范围、现场情况、物价调整、政策变化等原因调整。驻地审计期间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人员办公场所。 3. 投标人要对财务、程序、资金、合同、制度履行情况,以及招标人所有业务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覆盖招标人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所有内容、环节及业务。 4. 跟踪 审计对工程造价、工程结算的监管主要侧重合法合规性审查,包括程序合规性审查,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请 招标人 关注。对工程造价的准确性作重点复核,审计发现问题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5. 本项目不包括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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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4 服务要求
项目审计次数及工作人员驻场时间详见合同。
2.5 建设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揭阳市揭东区、榕城区、普宁市,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等。
2.6 招标上限价: 本项目招标上限价为 260 万 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上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4 业绩要求( 均须国内业绩 ):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工程审计)服务业绩。
注:① 已完工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②正在承接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项目合同签署时间早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但项目执行或持续开展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为有效业绩;
④以上业绩均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关键页,含首页、签署页、合同内容页),如果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服务内容,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资料证明。
3.2 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组建项目组织机构,项目组织机构包括项目领导机构、项目现场工作组和项目专家组。 鉴于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服务范围,投标人项目现场工作组工程专业、造价专业的人员可通过外聘进行配置, 但需提供聘用证明及其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等。
3.2.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执行合伙人或副主任会计师及以上,应具有高级会计师 5 年(含 5 年)或注册会计师执业 10 年(含 10 年)以上,且 具有 10 亿以上投资规模的 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工程审计) 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 工作经验。
注: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 近 6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及任职证明文件,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 (首页、签署页、合同内容页),若合同关键页无法证明业绩内容或规模的,可提供政府或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招标平台网站截图信息或业主证明等 。
3.2.2 项目工作组组长及副组长
( 1 )组长:注册会计师执业 10 年(含 10 年)以上,且具有 10 亿以上投资规模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全过程跟踪审计(含工程审计)项目 现场负责人工作经验;
( 2 )副组长: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执业 5 年(含 5 年)以上,且具有 10 亿以上投资规模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工程审计)或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现场负责人工作经验。
注: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 近 6 个月在目前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及任职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 (首页、签署页、合同内容页),若合同关键页无法证明业绩内容或规模的,可提供政府或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招标平台网站截图信息或业主证明等 。
3.2.3 项目专家组组长
组长具备 15 年(含 15 年)以上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注:专家组长可外聘,需提供聘用证明及身份证、执业证书、职称证等扫描件。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 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无效投标 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 00:00 至 3 月 25 日 00:00 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 “ 交易平台 ” 。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 “ 交易平台 ” 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 https://www.gdgczb.com )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注 : 投标人必须于 3 月 25 日 00:00 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 。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20-22360006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
6.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
6.1.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28 号时代广场 7 楼。
6.1.4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查询,并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3 投标人须将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相同内容的备用 U 盘 ( 1 个) 、线下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纸质版,一式 3 份)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 U 盘 (1 个 ) 与 线下投标文件 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4 月 7 日 9 时 0 分,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28 号时代广场中座 7 楼)。
注:
(1) 备用 U 盘与 线下投标文件 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并在包封上写明“投标文件备用 U 盘与 线下投标文件 ”字样( U 盘内拷贝投标软件生成的加密及非加密文件、可编辑文件)。
(2) 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 A4 纸(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如因页数过多,装订困难,可分册装订,但需标明分册编号,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纸质投标文件应编写书脊,书脊上应列明投标人名称、招标名称、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价格部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粤采易平台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 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15817439119
招标人投诉电话: 18682405046 ,投诉邮箱: ydgsdqrsb@gdh.com.hk
招标人上级单位: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 020-83742515
招标代理:深圳粤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水库社区东湖二路 68 号
联系人:郑工、詹工
电话: 17688168644 、 0755-22172882
招标人: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粤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