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宁江水质保护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3-06-16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兴宁市宁江水质保护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
  • 开标时间: 2023-07-0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兴宁市宁江水质保护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兴宁市宁江水质保护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兴宁市宁江水质保护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兴宁市宁江水质保护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
  • 项目编号: JG2023-322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6月16日 0时0分~2023年6月26日 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0.6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46.2692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省级或以上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监理组织机构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还需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 3.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7月6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6月16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6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7月6日 9时30分 - 2023年7月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 招标代理: 广东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钟先生
  • 代理联系人: 高工
  • 联系方式: 0753-3261672
  • 代理联系方式: 0753-2569839
  • 招标监督机构: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 监督电话: 0753-326167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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