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工程监理
-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
- 规模: 对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进行施工,项目总投资约为3300万元 ;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移交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进行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 2.2项目建设规模:对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进行施工,项目总投资约为3300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 工程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明发改资
[2015]132号文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工程
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
对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进行施工,项目总投资约为
3300万元
。
2.
4监理服务期限
:暂定服务期
167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
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计量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缺陷责任期
2年)。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监理费用不再签证增加
。如本项目工期延长,委托人不增加附加工作酬金。
(
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人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
)
2.
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工程
施工阶段
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移交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进行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
施工阶段
的监理服务
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计量服务。
本项目的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
¥
437,800.00
元
。
2.
6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
包干。
2.
7
质量要求:
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
监理
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内
。
4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有效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
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
应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
(企业类型:供排水
_监理
类企业)
的诚信档案。
注:根据佛市水利函
[2022]150号文、佛市水利函[2022]159号文的通知,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截图提供投标人诚信档案[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新备案企业以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
4
.
4
.1
凡是参与
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
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
.
4
.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
市政供排水
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
市政供排水
工程的投标。
4.4.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
.
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
.
5
.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中级(或以上)
职称,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
专业注册
监理工程师注册
证书。
4
.
5
.2
拟
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注:根据
佛市水利函
[2022]150号文、佛市水利函[2022]159号文
的通知,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人员必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个月
,
即
2022
年
8 月至2023年 1 月
)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拟派驻场管理人员要求
4.6.1对拟派
总监代表
的资格要求:
1名,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6.2对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至少2名,均须具有《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4.6.3上述拟派人员须驻场,均
必须在
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注:根据
佛市水利函
[2022]150号文、佛市水利函[2022]159号文
的通知,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人员必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4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8 月至2023年 1 月)为拟派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
4.7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7
.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
招标公告
发
出
之日起往前顺推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须独立承接过至少
1项单项合同金
额为
34万元
或以上
的
类似
工程
监理
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
等
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承包人、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7.2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必须在
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
备案
(注:根据
佛市水利函
[2022]150号文、佛市水利函[2022]159号文
的通知,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
.
8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
.
8
.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
行政
处罚。
(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
.
8
.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
8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
》(佛发改信用〔
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
3
年
2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
.2 招标
文件
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
.1 本
项目
要求投标人提交
8600元
的投标保证金。
6
.2 投标人可
自行
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3
月
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号)
。
7.3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
142号
|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兴盛东路万方国际塑料城
28-1-20号
|
|
邮
编:
528
5
00
|
邮
编:
528500
|
|
联
系
人:
谢
先生
|
联系人:张工、刘工
|
|
电
话:
0757-88637808
|
电
话:
0757-82280298
|
|
|
传
真:
0757-82280298
|
202
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