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片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范围: 无 工程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白石路、深湾一路、深湾五路围合的区域
- 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片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2206-440300-04-01-21645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片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2206-440300-04-01-216456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片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1209:00至2023-08-31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21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26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文体和水务工程管理中心 经办人:蒋工 办公电话:82720053 传真: 手机号码:1821952661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新闻路69号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2206-440300-04-01-216456003001 标段名称: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片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8-3118:00 招标部分估价:9716.68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无 工程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白石路、深湾一路、深湾五路围合的区域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31
- 开标时间: 2023-09-0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片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名称: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片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片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2206-440300-04-01-21645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片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2206-440300-04-01-216456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片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12 09:00 至 2023-08-3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2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26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文体和水务工程管理中心 经办人:蒋工 办公电话:82720053 传真: 手机号码:1821952661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新闻路69号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6-440300-04-01-216456003001 标段名称: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片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8-31 18:00 招标部分估价:9716.6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无 工程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白石路、深湾一路、深湾五路围合的区域。 评标方法:综合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a、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一家成员单位须具备监理资质,其他成员单位资质不限。 b、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多于2家; c、联合体双方均需在市住建局完成企业登记,且必须以联合体双方名义共同进行投标; d、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资格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业绩要求:无 其他: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监理资质的选用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a、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一家成员单位须具备监理资质,其他成员单位资质不限。 b、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多于2家; c、联合体双方均需在市住建局完成企业登记,且必须以联合体双方名义共同进行投标; d、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3)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资格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拟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定性评审法 6)拟采用的定标方法:票选抽签法(前三名)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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