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清新区龙颈镇南药产业种植示范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军营村
- 规模: 1)招标内容: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范围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军营村、龙北村、共和村、石崇村、建星村和车头村,项目占地面积为1800亩,建设内容为:1、场地整理1158710.98平方米;2、建设4个1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水池(无盖)、1个1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水池(无盖);3、建设2个灌溉水井;4、建设排水沟20766米;5、建设生产便道98283.91平方米;6、建设育苗大棚4046.81平方米(含建设标准化温室大棚、建设管理用房);7、消防给水工程、供电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清新区龙颈镇南药产业种植示范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清新区龙颈镇南药产业种植示范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清新区龙颈镇南药产业种植示范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根据 清新发改〔2023〕54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 由镇自筹和区财政统筹解决 。现拟采用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清新区龙颈镇南药产业种植示范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清新区龙颈镇南药产业种植示范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投资项目代码: 2306-441803-04-01-671492
二、建设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温先生 联系电话: 0763-5712452
联系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龙新路31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366020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2号区52幢2层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63-5810252
三、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军营村、龙北村、共和村、石崇村、建星村和车头村。
四、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军营村、龙北村、共和村、石崇村、建星村和车头村,项目占地面积为1800亩,建设内容为:1、场地整理1158710.98平方米;2、建设4个1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水池(无盖)、1个1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水池(无盖);3、建设2个灌溉水井;4、建设排水沟20766米;5、建设生产便道98283.91平方米;6、建设育苗大棚4046.81平方米(含建设标准化温室大棚、建设管理用房);7、消防给水工程、供电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范围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工程勘察、深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入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规模: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军营村、龙北村、共和村、石崇村、建星村和车头村,项目占地面积为1800亩,建设内容为:1、场地整理1158710.98平方米;2、建设4个1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水池(无盖)、1个1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水池(无盖);3、建设2个灌溉水井;4、建设排水沟20766米;5、建设生产便道98283.91平方米;6、建设育苗大棚4046.81平方米(含建设标准化温室大棚、建设管理用房);7、消防给水工程、供电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等。
(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约为 3497.96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 3390.45 万元,工程勘察费约为 27.12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 不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约为 80.39 万元。投标人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勘察费、施工图设计费进行下浮率报价,最终以清远市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价为结算依据,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4)计划总工期:项目计划总工期为 150个日历天 ,其中勘察工期、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工期、施工工期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资金来源: 由镇自筹和区财政统筹解决 。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注 :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手续: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项目的录入投标相关信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具体操作参考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转账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缴费的操作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 。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 勘察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2 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1)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3 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4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注: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是指: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暂无数据”。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评审时“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5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市政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注:市政类职称包括:市政、市政施工、市政工程管理、市政建设施工管理、道路路桥、桥梁、桥隧、隧道、给水排水、土建给水排水、村镇建设、城镇建设、城建、市政路桥设计、道路与桥梁、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专业。
2.6拟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测量(或测绘)工程或岩土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 勘察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为该档案的在册人员。(①投标人只需提供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http://210.76.74.213/GDCredit/):企业信用等级截图、本项目所需企业资质信息截图、 勘察负责人 的从业人员状况截图、设计负责人的从业人员状况截图、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从业人员状况截图、专职安全员的从业人员状况截图;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企业诚信评价等级以评审时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督和诚信管理系统(http://210.76.74.213/GDCredit/)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③对于无法在线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变更的企业,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阶段性调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变更办理要求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截图。 )
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 3 个(包括联合体牵头人), 应以负责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 ,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资质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并签字盖章,授权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代表为委托代理人)。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3、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并根据各自分工查询,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9、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
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763-5712452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龙新路31号
十五、 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十六、 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建设单位: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