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4-04-15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名称:["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Report

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08-440000-04-01-945869

投资项目名称

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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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兴宁市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所需资金由 2024年基建投资及配套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内容:对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兴江街西段行车道重建沥青路面,万宝商业街及周边巷道沥青铺设、雨污管改造),以及周边道路提质升级优化,包括路灯、停车位、线缆埋地、绿化、消防和垃圾收集分类等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配合完成竣工图至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及其他未完成项目所需工作均在承包范围内,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 20个 日历天;施工工期: 4 个月(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562.70301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549.993014万元;设计费1 2.71 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1.82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 2家):

1) 设计单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 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3 项目管理其他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 4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具备建安C证)、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以上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

4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 “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并按该平台的办事指南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5 信誉要求:

2023年 10 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6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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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 “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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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5 5 18 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5 7 8 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 4 5 7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 4 5 7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 4 5 7 8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招标人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东

招标人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753-332073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石路 315号4梯717-722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53-3681963

招标监督机构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333278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目名称

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 4 5 5 18: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202 4 5 7 8:45-10:0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202 4 5 7 8:3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 4 4 26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 4 5 7 8:30 时止

开标时间

202 4 5 7 8: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 4 5 7 8:45 时至 10:00 时止。

附件 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 承担 工作。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 4

(备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资质情况自行扩展填写成员单位信息)

相关附件

定稿招标文件-(国土局宿舍等)设计施工总承包-.pdf (网)图纸--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