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联合测绘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3-07-31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联合测绘
  • 项目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虹岭路与纵九路交界东南侧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8479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300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虹岭路与纵九路交界东南侧 ; 起算数据引测:控制测量;②规划条件核实测量:1:500地形数据采集、验测平面位置、验测高程(高度)、规划面积测量、竣工规划核实测量、绿地竣工测量、人防面积测量;③地下管线测量:隐蔽工程测量;④人防竣工测量;⑤不动产测绘:房产面积测量,不动产附图测绘等工作,并按《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提交满足佛山市联合测绘审批要求的相应技术服务成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7-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2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联合测绘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三发统资 [2018]59号文、三发统资〔2018〕108号文 批准建设 ,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 代建单位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联合测绘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虹岭路与纵九路交界东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479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728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300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一栋17层的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裙楼4层)、一栋7层科教楼、一栋8层生活后勤楼、一栋2层学术交流中心、高压氧中心、污水处理站等。地下建筑包括地下功能用房、人防急救医院、设备用房、地下停车场。

2.3 服务周期: 30日历天, 在收到 招标人 发出的 书面通知后 30日历天内 完成 所有的 测绘工作任务 报审 相关部门。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082503.76元。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起算数据引测:控制测量;②规划条件核实测量:1:500地形数据采集、验测平面位置、验测高程(高度)、规划面积测量、竣工规划核实测量、绿地竣工测量、人防面积测量;③地下管线测量:隐蔽工程测量;④人防竣工测量;⑤不动产测绘:房产面积测量,不动产附图测绘等工作,并按《 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 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提交 满足佛山市联合测绘 审批 要求 相应技术服务成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等。

2.5承包方式:固定 折率 包干。

2.6服务质量: 符合测绘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佛山市联合测绘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 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或以上) 测绘资质证书( 专业类别包 括工程测量 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且测绘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应在 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 https://dtgx.fszrzy.foshan.gov.cn/fschqy) 中办理 信用 登记 且没有在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中被列为 “受限单位”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 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 6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4. 6 . 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 202 3 1 月至 202 3 6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 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 https://dtgx.fszrzy.foshan.gov.cn/fschqy 中办理 信用 登记 且没有在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中被列入 “受限人员名单”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 7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 7 .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 7 .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 发生 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 重大 监理 质量问题。(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 重大 监理 质量问题 ”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 监理 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 “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7 .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 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 3 07 31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3 08 22 09 30

7.1.2 开标时间: 202 3 08 22 09 30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 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人: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三水区虹岭路与纵九路交界东南侧

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 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编: 528100

编: 528100

人: 何工

人: 何小姐

话: 0757- 66890237

话: 0757-87710881

传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dshz2018@163.com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联合测绘-2023.07.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