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大道北段改造工程检测【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水口大道北段改造工程检测试验检测
- 项目地址: 位于惠州市惠城区
- 规模: 本工程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南起三环东路,北至龙湖大道,全长约2452m,道路实施宽度48米,主线两侧设置辅道,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 范围: 2.1项目名称:水口大道北段改造工程检测 2.2招标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2.3项目地点:位于惠州市惠城区 2.4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南起三环东路,北至龙湖大道,全长约2452m,道路实施宽度48米,主线两侧设置辅道,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 本次招标范围为水口大道北段改造工程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具体以招标需求书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0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水口大道北段改造工程检测
标段(包)名称:水口大道北段改造工程检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口大道北段改造工程已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投审〔 2023 〕 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水口大道北段改造工程检测
2.2 招 标 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2.3 项目地点:位于惠州市惠城区
2.4 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南起三环东路,北至龙湖大道,全长约 2452m ,道路实施宽度 48 米,主线两侧设置辅道,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以招标需求书为准。
2.5 工程造价:建安工程造价约 1.39 亿元,检测费控制价约为 280.16 万元,具体以有关部门批复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水口大道北段改造工程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具体以招标需求书为准。
2.7 检测服务期限: 450 日历天(暂定),自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止。
2.8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书中的检测依据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为检验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0 标段划分(如有):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检测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3.2.1 和 3.2.2 项资质要求:
3.2.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检测内容应与本招标需求检测内容相对应;
3.2.2 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检测项目 / 参数的内容必须包含:地基与基础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工程管网检测、基桩检测等,或者与上述工作内容相对应的项目或参数内容(如投标人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单项道路长度≥ 1600 米的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的检测业绩(时间以检测报告为准)。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工程检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有效期内的建设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或试验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的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有效期内的建设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或试验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的其他检测人员不少于 4 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或试验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6 检测人员不得有同时受聘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检测机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等情形。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8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 30 日历天内接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或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并在后续检测工作中按照要求上传检测结果(结论)至省、市相关工程检测监管平台(提供承诺函,如已接入的提供: a. 由广东省(或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与广东省(或惠州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连接的“证明”或 b. 投标人提供与广东省(或惠州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已连接的网页截图)。
3.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11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1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 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 2022 〕 3 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5. 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方式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电子交易流程调整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0 〕 40 号)的规定,取消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 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6.2 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少于 20 日历天(具体以《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6.3 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 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 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 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投标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
7.1.1 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为 PDF 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上传);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 doc 或 docx 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识“正本”或“副本”。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中标候选人公示只公示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投标人可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 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当以参与评标的电子文件内容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须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
( 1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即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中签字确认,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0 〕 78 号)要求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注:本项“签字”是指项目负责人在纸质投标文件封面中采用黑色笔迹的亲笔签名后,扫描制作投标文件。)
( 2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投标人只需按规定在“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即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中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即可,除此之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无需再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 3 )须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的地方,在该页有签名和签章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
( 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或项目负责人未亲笔签名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7.1.2 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全部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一式一套(第一中标候选人打印两套,注明“正本、副本”)并装订成册,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书面投标文件所呈现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投标文件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书面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无需打印。
7.2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 2018 〕 6 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3 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0 〕 78 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PDF 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 IP 地址、 MAC 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 IP 地址、 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 PDF 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广东 CA 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引、注册指引、申请指引》或《翔晟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操作指引》。
8.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 2022 〕 3 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路南六巷 23 号
邮 编: 516001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0752-224144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东方天德大厦 1322
邮 编: 516008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0752-2223457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 31 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3 号楼
电话: 0752-7121018
发布时间:2023年8月3日
| 项目名称 | 水口大道北段改造工程检测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市直﹝2023﹞101 |
|---|---|---|---|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08-03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3-08-09 16:30:00 |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3-08-10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3-08-13 16:30:00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08-29 10: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8-29 10:30:00 |
|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 2023-08-29 09:30:00 |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 2023-08-29 10:30:00 |
| 开标时间 | 2023-08-29 10:30:00 | 开标地点 |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 评标时间 | 2023-08-29 10:30:00 | 评标地点 | 10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 定标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