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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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E4414010372000791001001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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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 已由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梅高经发投审 [2022]10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210-441400-04-01-393934 ) ,招标人为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由政府专项债融资和园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万宝大道东侧 。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地块平基工程(万宝大道东侧地块 576 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勘察工作:测绘测量、 详细勘察、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 ;( 2 )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提供与本合同工作、设计至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相关服务),最终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达到满足正常审图、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2.5 招标控制价:约 478.57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120.38 万元;工程设计费 358.19 万元。 2.6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总工期 50 个日历天。 其中:勘察: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 设计: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3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5 天内完成编制施工图预算(含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市政行业 (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 ) 设计乙级 ( 或以上 ) 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 专业乙级 ( 或以上 ) 资质。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2016]226 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 〕 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1 〕 849 号)的要求。 3.4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 ( 1 )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 2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相关专业中级 ( 或以上 ) 工程师职称 。 3.5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 梅市建字 [2022]155 号 ) 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 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7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限制参与投标;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限制参与投标;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2 评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 、招标文件获取 6.1 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2 日 18:00 时 6.2 网上下载 :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建设工程服务指南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任选其一) ( 1 )现场解密 投标 文 件应 在 招 标文 件规 定 的上 传 截 止时 间之 前 上传 到 网 上交 易系 统 , 于 2023 年 7 月 4 日 8:30 时在 梅 州 市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梅 州 市彬 芳 大道 32 号 综 合楼 , 市 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 ( 2 )在线解密 投标 文 件应 在 招 标文 件规 定 的上 传 截 止时 间之 前 上传 到 网 上交 易系 统 , 于 2023 年 7 月 4 日 8:30 时在 梅 州 市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梅 州 市彬 芳 大道 32 号 综 合楼 , 市 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8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盖章) 地 址: 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广州 ( 梅州 ) 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梅州大道综合大楼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753-2486068 招标代理: 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 址: 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 A 栋 1504-1506 商业 联系人: 邹工、钟工 电 话: 14754824801 2023 年 6 月 12 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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