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监理)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3-08-05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监理
  • 范围: 给水排水安装工程;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勘察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 概况: 项目名称: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 项目编号:2304-440304-04-01-97493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304-440304-04-01-974931001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监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0509:00至2023-08-25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16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21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不进行技术标评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25
  • 开标时间: 2023-08-3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 项目编号:2304-440304-04-01-97493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304-440304-04-01-974931001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监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05 09:00 至 2023-08-25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16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21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不进行技术标评审。根据深府【2015】73号文规定,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旭航 办公电话:13823103113 传真: 手机号码:13823103113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16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丘国剑 办公电话:0755-251322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4-440304-04-01-974931001001 标段名称: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监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8-25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02.66332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给水排水安装工程;福田区安托山一路(侨香三路-侨香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等15项市政管网工程勘察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计划总投资:7548.15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07-30 00:00:00.0 至 2027-01-30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1、企业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需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一级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否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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