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港清远港区清远旅游客运码头建设项目(客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清远市发布时间:2023-01-20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清远港清远港区清远旅游客运码头建设项目客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清远港清远港区清远旅游客运码头建设项目(客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清远港清远港区清远旅游客运码头建设项目(客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清远港清远港区清远旅游客运码头建设项目(客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清远港清远港区清远旅游客运码头建设项目(客运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JG2023-032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1月20日 9时30分~2023年1月31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575.68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人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项目负责人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招投标期间不得更换,项目实施阶段若更换按合同执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注: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及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少于半年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技术负责人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注:应附职称证及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少于半年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应附职称证、注册建筑师证及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少于半年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6)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的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免招声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金额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证明、合同协议书。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9)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参加本项目的代建、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均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招标人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录),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提供递交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少于半年的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牵头人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及设计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5)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项目负责人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招投标期间不得更换,项目实施阶段若更换按合同执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注: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及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少于半年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技术负责人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注:应附职称证及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少于半年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应附职称证、注册建筑师证及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少于半年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2月9日 9时0分 - 2023年2月9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2月9日 8时30分 - 2023年2月9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清远北江旅投水面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曾工
  • 代理联系人: 罗工
  • 联系方式: 0763-3336656
  • 代理联系方式: 13246833406
  •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监督电话: 0763--337032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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