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2025年)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06-06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2025年勘察设计
  • 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293个自然村新建治理任务和204个自然村提升改造任务,合计497个自然村,常住人口120856人,设计规模6993t/d,DN300HDPE管道约31.72公里,DN200HDPE管道约115.23公里,DN150UPVC管道约159.96公里,DN110UPVC管道约96.46公里,D315检查井19292个,D450检查井5189个,D700沉泥井642个D700检查井3772个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9
  • 开标时间: 2025-07-0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2025年)

标段(包)名称: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2025年)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名称: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2025年)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1400314886991F-20250606-000002-5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Report

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025年)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5-441481-04-01-175742

投资项目名称

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025年)

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025年)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兴宁市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所需资金由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或融资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内容:本项目 293个自然村新建治理任务和204个自然村提升改造任务,合计497个自然村,常住人口120856人,设计规模 6993t/d,DN300 HDPE管道约31.72公里,DN200HDPE管道约115.23公里,DN150UPVC管道约159.96公里,DN110UPVC管道96.46公里,D315检查井19292个,D450检查井5189个,D700沉泥井642个D700检查井3772个。

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发包人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部分:负责规划用地红线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物探及工程测量测绘。

2)设计部分: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及整体设计效果把控等阶段的内容,编制报建方案及电子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现场技术指导等。投标人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及初步设计等文件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3)施工部分: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及设备购置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

工期(交货期)

勘察工期: 20个日历天; 设计工期: 20个 日历天;施工工期: 100个 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3621.20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30490.88万元 预备费 1722.61 万元 ;设计费 832.224 万元 (含预算编制费 75.656 万元 );勘察费 575.488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 4 家):

1)勘察 单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级(或以上)资质;

3)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测绘资质 (工程测量) (或以上)资质;

4)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 (工程测量) 级(或以上)资质;

5)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测绘资质 (工程测量) (或以上)资质。

2 )设计单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行业 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 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 )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兼总承包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3、项目管理其他人员要求 安全员 1人(具备建安C证)。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5、信誉要求:

2024年 12 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6、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4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 ,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 2025 年2月至 2025 年4 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证书处于延期或变更的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注:( 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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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 “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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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6 29 18 0 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5 7 1 8 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5 7 1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5 7 1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5 7 1 8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招标人

兴宁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东

招标人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753 -33933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石路 315号4梯717-722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53-3681963

招标监督机构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333278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 安排

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025年)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网上 邀请(招标文件 获取 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2025 6 29 18: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 纸质 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5 7 1 8:45-9:30 (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 电子 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5 7 1 8:3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5 6 21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 7 1 8:30

2025 7 1 8: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5 7 1 8:45 时至 9:30 时止

定标时间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附件 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 ,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牵头人。

2 、联合体 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其在授权范围内作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分工和责任如下:

1 承担 工作;

2 承担 工作;

3 承担 工作;

4 承担 工作;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 一式 份, 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盖章

成员一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盖章

成员二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盖章

成员三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盖章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少于 4 家,相应盖章的位置可用 / ”代表,不用重复盖章。

相关附件

上网稿-招标文件(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pdf 农村生活污水不发布招标计划的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