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梅县区城东镇石月村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范围: 2.1建设内容:1、石月村主干道拓宽及附属工程,主干道总长约4.5公里;2、候车亭改造;3、大塘周边整体改造(临水平台两个300平方米,人行步道900平方米,四队祖屋防护措施185米)、绕大塘道路铺设沥青约2100平方米、绍洲学校(原老村小约1300平方米)修缮及室内村情村史布展及周边环境改造整治;4、民屋外立面整治约51栋、窝棚整治约25栋;5、溪渠整治及附属工程约1900平方米;6、设置便民服务点6个;7、打造“四小园”6个,总面积2194平方米(含小公园一处面积135平方米,小花园一处面积53平方米,小果园一处面积256平方米,小菜园三处面积分别为400平方米、980平方米、370平方米,合计1750平方米);8、四线整治约3.4公里,一处高压变压器迁移;9、设置党建宣传、精神文明文化宣传等9处,设置路标、指示牌8处;10、改造公厕1处、垃圾分类点15处;11、孝上群众健身活动场所改造约760平方米;12、村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约500平方米,预计装机容量125kw,全额上网;13、村道路灯100盏 ; 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工程施工、配合完成竣工图至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及其他未完成项目所需工作均在承包范围内,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0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县区城东镇石月村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梅县区城东镇石月村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县区城东镇石月村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 已由 梅州市梅 县 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件 以 梅县区发改审【 2022】131号文、 梅县区发改审【 2023】2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人民政府 , 项目 建设 所需 资金 : 除争取省级涉农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为 尽快 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 设计 施工 采用总承包 模式 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 内容: 1、石月村主干道拓宽及附属工程,主干道总长约4.5公里;2、候车亭改造;3、大塘周边整体改造(临水平台两个300平方米,人行步道900平方米,四队祖屋防护措施185米)、绕大塘道路铺设沥青约2100平方米、绍洲学校(原老村小约1300平方米)修缮及室内村情村史布展及周边环境改造整治;4、民屋外立面整治约51栋、窝棚整治约25栋;5、溪渠整治及附属工程约1900平方米;6、设置便民服务点6个;7、打造“四小园”6个,总面积2194平方米(含小公园一处面积135平方米,小花园一处面积53平方米,小果园一处面积256平方米,小菜园三处面积分别为400平方米、980平方米、370平方米,合计1750平方米);8、四线整治约3.4公里,一处高压变压器迁移;9、设置党建宣传、精神文明文化宣传等9处,设置路标、指示牌8处;10、改造公厕1处、垃圾分类点15处;11、孝上群众健身活动场所改造约760平方米;12、村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约500平方米,预计装机容量125kw,全额上网;13、村道路灯100盏。
2. 2 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工程施工、配合完成竣工图至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及其他未完成项目所需工作均在承包范围内,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 3 项目总投资 :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 2124.5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716.90 万元,设计费 47.51 万元。
2. 4 承包方式: 设计 施工 总承包模式 ;
2. 5 工程地点: 梅县区城东镇石月村 ;
2. 6 建设工期: 设计工期 : 60 个 日历天;施工 工期 : 240 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 2 家 (含 2 家)企业组成, 牵头人 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
( 1 )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同时具备 ①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设计 丙 级(含 丙 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丙 级(含 丙 级)以上资质 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丙 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 丙 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
( 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 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 1 ) 设计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2 ) 施工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 市政 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 “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并按该平台的办事指南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 自 202 2 年 11 月 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 以 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3. 3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 3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
4.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5.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5 .1 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4 日 18:00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 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任选其一)
7.1 投标 文 件应 在 招 标文 件规 定 的上 传 截 止时 间之 前 上传 到 网 上交 易系 统 , 于 2023 年 7 月 6 日 8:30 时在 梅 州 市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梅 州 市彬 芳 大道 32号 综 合楼 , 市 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
7.2 投标 文 件应 在 招 标文 件规 定 的上 传 截 止时 间之 前 上传 到 网 上交 易系 统 , 于 2023 年 7 月 6 日 8:30 时在 梅 州 市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梅 州 市彬 芳 大道 32号 综 合楼 , 市 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8. 投标保证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站 上 发布的文本为准)
1 0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人民政府 (盖 章)
招标人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一横街 1 号
联 系 人: 黄 先生 联系电话: 0753 - 265120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宇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 205 号单层店
联 系 人: 李 工 联系电话: 0753-2881981
2023 年 6 月 1 4 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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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梅县区城东镇石月村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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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至 2023 年 7 月 4 日 18:0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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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 提交截止时间 |
2023 年 / 月 / 日 18:00 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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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
2023 年 7 月 6 日 8:45-10:0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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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 3 年 7 月 6 日 8: 3 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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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 3 年 6 月 26 日 18:0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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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 23 年 7 月 6 日 8: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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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时 间 |
20 23 年 7 月 6 日 8:30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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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3 年 7 月 6 日 8:45 时至 10:00 时止 |
附件 1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工程名称)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说明:《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