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汕头市金平区广厦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 规模: 项目位于汕头市华山北路南侧,建设1栋消防站综合楼,1座训练塔,总建筑面积5392.40平方米;配套建设1个用于体能训练的沙池训练场、地下室水池、围墙大门、升旗台、给排水系统、电力照明设施以及景观和环境绿化、道路交通建设等。工程总投资为21304988.09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6717395.17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2572010.74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717395.17元
- 范围: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的内容,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归档、包相关配合等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1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广厦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广厦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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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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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30614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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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市金平区广厦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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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20]28号、汕市发改投[2023]1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020-440511-92-01-036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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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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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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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广州市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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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翁先生/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117185、0754-87296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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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汕头市华山北路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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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项目位于汕头市华山北路南侧,建设1栋消防站综合楼,1座训练塔,总建筑面积5392.40平方米;配套建设1个用于体能训练的沙池训练场、地下室水池、围墙大门、升旗台、给排水系统、电力照明设施以及景观和环境绿化、道路交通建设等。 工程总投资为21304988.09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6717395.17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2572010.74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717395.1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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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
市财政按工程进度统筹安排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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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的内容,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归档、包相关配合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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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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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没有被锁定。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办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承诺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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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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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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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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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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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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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2023年0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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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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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疑截止 |
2023年06月19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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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 |
2023年06月21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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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07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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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07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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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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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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