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三乡围连片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运营项目
- 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三乡围连片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运营项目
- 项目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村
- 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村、上西村先锋经济社及海寿村河江经济社,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面积2472.22亩,其中河清村1724.6亩,上西先锋655.24亩,海寿河江92.38亩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村、上西村先锋经济社及海寿村河江经济社。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村、上西村先锋经济社及海寿村河江经济社,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面积2472.22亩,其中河清村1724.6亩,上西先锋655.24亩,海寿河江92.38亩。本项目对区域范围内的各要素进行分析,各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尾水处理系统工程:改造鱼塘周边河涌及现状沟渠作为生态沟,初步净化鱼塘养殖尾水,总占地约为88.6亩;建造三池两坝尾水处理系统进行鱼塘养殖尾水的深度处理,总占地面积约为96.5亩,其中沉淀池30亩、曝气池10亩、生态净化塘56.5亩;鱼塘尾水处理设施总占地约为185.1亩。 2)排水系统工程:本次设计尽量利用现有河涌及沟渠,初步统计本次需要新建排水明渠5014米,改造现状明渠3387米。 3)给水、回水系统工程:新建4座给水泵站,配套DN300给水管8304.4米,DN200给水管11072.57米,DN150给水管8440.9米,回水管道DN200为2176.7米。 4)内源河道清淤整治工程:河道清淤及部分池塘改造30519立方米。 5)附属设施工程:1项,包括绿化工程、亲水平台、人行便道及生态湿地公园等配套设施。 6)上述建设区域的水质、尾水处理设施的维护运营期 为 1年。 7)主要技术参数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1-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2-0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三乡围连片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三乡围连片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运营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九
江镇三乡围连片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江字投审〔
2022
〕
24
号
批准
(
备案
)
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
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三乡围连片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运营项目
的
招标
范围、招标
方式
、
招标
组织形式
已
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江字投审〔
2022
〕
24
号
核准,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村、上西村先锋经济社及海寿村河江经济社
。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村、上西村先锋经济社及海寿村河江经济社
,
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面积
2472.22
亩
,
其中河清村
1724.6
亩
,
上西先锋
655.24
亩
,
海寿河江
92.38
亩。
本项目对区域范围内的各要素进行分析,各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
)尾水处理系统工程:
改造鱼塘周边河涌及现状沟渠作为生态沟,初步净化鱼塘养殖尾水,总占地约为
88.6
亩;建造三池两坝尾水处理系统进行鱼塘养殖尾水的深度处理,总占地面积约为
96.5
亩,其中沉淀池
30
亩、曝气池
10
亩、生态净化塘
56.5
亩;鱼塘尾水处理设施总占地约为
185.1
亩。
2
)排水系统工程:
本次设计尽量利用现有河涌及沟渠,初步统计本次需要新建排水明渠
5014
米,改造现状明渠
3387
米。
3
)给水、回水系统工程:
新建
4
座给水泵站,配套
DN300
给水管
8304.4
米,
DN200
给水管
11072.57
米,
DN150
给水管
8440.9
米,回水管道
DN200
为
2176.7
米。
4
)内源河道清淤整治工程:
河道清淤及部分池塘改造
30519
立方米。
5
)附属设施工程:
1
项,包括绿化工程、亲水平台、人行便道及生态湿地公园等配套设施。
6
)上述建设区域的水质、尾水处理设施的维护运营期
为
1
年。
7
)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分区
|
池塘总面积(亩)
|
水域面积(亩)
|
换水频率及深度
|
平均日排水量(
m
3
/d
)
|
平均时排水量(
m
3
/h
)
|
|
1
|
九江镇三乡围
|
2472.22
|
1733.56
|
干塘晒塘换水次数,
1
次
/
年,水深
2.5m
;换水补水次数,
4-6
次
/
年,平均水深
1m
|
26330.33
|
1097.10
|
2.3
计划工期:
2.3.1
施工总承包计划建设工期为
180
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运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3.2
运营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
为
1
年
。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
13589222.28
(元)
2.5
招标内容:对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三乡围连片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进行施工总承包及运营
,具体详见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
2.
7
工程质量要求
(
1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通过试运营合格和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
2
)运营管理及运营质量标准:
符合本项目合同要求。
2.
8
安全文明施工
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
资格后审
”
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或以上
)
资质
。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1
〕
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1
〕
849
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
的要求
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4.
5
投标人
应
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中办理登记并获得
对应行业的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企业类型:
建筑业企业
)
4.
5
.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
“
正常
”
(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4.
5
.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
“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4.
6
.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
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
6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
办理了登记手续。
4.
6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
6
.4
需提供投标人近
期
(扣除发布
招标公告
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为准。
4.
6
.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
拟派
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如本
工程
项目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
,
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
,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
即
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
)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
①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
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
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
行政
处罚。
(此处所指的
“
处罚
”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
“
处罚
”
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此处
“
骗取中标
”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
“
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
“
重大
”
工程质量问题或
“
重大
”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
“
重大
”
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
最近三年
”
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
工程
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
》(佛发改信用〔
2019
〕
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
2022
〕
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
2022
〕
14
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
8
.8
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
“
黑名单
”
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
“
黑名单
”
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
”
网站
“
交易指南
”
中的
工程交易
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
、
0757-83991581
。
5.
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
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
保证
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6
万
元
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
现金或投标保函
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
。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
。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
开标一室
212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1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
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
,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
,
会对中心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投标人应密切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若因投标人未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递交投标文件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
2013
〕
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
其他
9
.
1
递交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少于
3
个的
,招标人
应当
依法重新招标。
9
.
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
0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
九江镇
|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
6
号一座
1006
房
|
|
邮编:
528200
|
邮编:
528200
|
|
联系人:
吴先生
|
联系人:
张工、郭工
|
|
联系电话:
0757-81862012
|
电话:
0757-82320305
|
|
|
传真:
0757-82320305
|
|
|
电子邮件:
dz8232030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