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兴宁市东湖水库清淤工程
- 开标时间: 2023-03-3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兴宁市东湖水库清淤工程
标段(包)名称:兴宁市东湖水库清淤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兴宁市东湖水库清淤工程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兴宁市东湖水库清淤工程
- 项目编号: JG2023-098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3月11日 9时30分~2023年3月15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43.538775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企业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3)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少于7人,具体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水利行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申请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投标申请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各1人,须具有水利行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须具备水利行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投标申请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2.信誉要求:施工企业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水利行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申请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投标申请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3月31日 9时30分 - 2023年3月31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3月31日 9时0分 - 2023年3月31日 9时3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兴宁市东湖水库联合管理所
- 招标代理: 广东建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刘先生
- 代理联系人: 吴工
- 联系方式: 0753-3121391
- 代理联系方式: 19007673758
- 招标监督机构: 兴宁市水务局
- 监督电话: 0753-3393668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