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施工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填埋区治理范围约为5.6万㎡,已填埋垃圾约为706786.42m³(636107.78t),其中355.07m³为近期填埋的垃圾。实施内容包括:填埋区边界范围内垃圾的好氧预处理工程、清挖工程、垃圾筛分工程、垃圾转运及处置工程、渗沥液收集及导排工程、渗沥液外运处理、开挖后场地初步回填、配套附属工程等。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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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303-441502-04-01-623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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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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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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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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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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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红草镇东涌镇交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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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 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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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 ( 一 期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填埋区治理范围约为5.6万 ㎡ ,已填埋垃圾约为 706786.42 m³ ( 636107.78t),其中355.07 m³ 为近期填埋的垃圾。实施内容包括 : 填埋区边界范围内垃圾的好氧预处理工程、清挖工程、垃圾筛分工程、垃圾转运及处置工程、渗沥液收集及导排工程、渗沥液外运处理、开挖后场地初步回填、配套附属工程等 。 2 、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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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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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及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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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880日历天。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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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工程招标控制价: 196500503.62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975088.9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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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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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法人资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 如为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 成员 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或以上) 资质 。 2.2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 。 3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4 .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 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提供声明函) 。 5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5 .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 环境类 相关专业中级 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6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6 .1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 不少于 3 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3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备注:本项目的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 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扫描)件及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扫描)件。 7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8 .1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8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 主办方 ,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确认。 8 .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 .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 .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 主办方 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 8 .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 (含招标公告) 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8 .7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的单位全称“(主)***公司(成)***公司”。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成员按格式要求签署、盖章外,其他资料均由主办方签署、盖章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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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btb.gd.gov.cn/#/index)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s://www.shanwei.gov.cn/swgg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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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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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 年 01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 02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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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 02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 -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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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 年 02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型开标室 K205D100(322) 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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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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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城区凤园街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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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林广彬 |
联系电话 |
0660-3203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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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建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华观路 1933号之一3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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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丘嘉龙 |
联系电话 |
020-28268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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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3392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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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 ,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 2、该项目为线上 (不见面) 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 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的,视为 认同 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jyswggzy.cn/1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应在异议时间结束前点击“开标确认”, 异议时间结束时,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或未点击 “开标确认” 按钮, 视为 投标人 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10 日前 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 , 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 。 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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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主办方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承担 工作;
②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承担 工作。
6、 本 协 议 书 自 签署之 日 起生 效 , 合同履行 完 毕 后 自 动 失 效 。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 字或盖章 )
联合 体 成 员 名 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 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