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593号地块住宅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北片区,秀丽河以南
- 规模: 规划净用地面积为65,467.53平方米(折合约98.2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7%,总建筑面积约231,542.18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80,412.74平方米,地下约51,129.44平方米 ;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规划净用地面积为65,467.53平方米(折合约98.2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7%,总建筑面积约231,542.18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80,412.74平方米,地下约51,129.44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北片区,秀丽河以南、荷富大道以西 2.2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净用地面积为65,467.53平方米(折合约98.2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7%,总建筑面积约231,542.18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80,412.74平方米,地下约51,129.44平方米 ; 项目所有工程内容(含场地整理三通一平、超前钻(如有)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前期工程)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2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593号地块住宅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593号地块住宅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
593号地块住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C2023(GM)WZ0036)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
593号地块住宅项目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209-440608-04-05-586306)
备案建设
,招标人为
佛山永得利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北片区,秀丽河以南、荷富大道以西
2.2 项目建设规模:
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65,467.53平方米(折合约98.2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7%,总建筑面积约231,542.18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80,412.74 平方米,地下约51,129.44平方米。计划建设有16栋高层住宅、地下室及其他配套用房,高24层,地下室1层。项目总投资约211766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归档、缺陷责任期满付清工程尾款止。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向监理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为准。本项目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对应预估服务期如下:监理服务期约1
6
85日历天。其中包括:施工阶段约
9
5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093,927.96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
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65,467.53平方米(折合约98.2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7%,总建筑面积约231,542.18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80,412.74 平方米,地下约51,129.44平方米。计划建设有16栋高层住宅、地下室及其他配套用房,高24层,地下室1层。
本次招标范围:项目所有工程内容(含场地整理三通一平、超前钻(如有)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前期工程)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监理服务成果文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质量符合本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
监理
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
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
甲级
资质
,
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
2021〕510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高
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
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
三
次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
5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
两
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6
月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
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号
)
。
7.2.1 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永得利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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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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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
463号4座国资大厦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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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
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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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528500
|
邮编:
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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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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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关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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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7-88983831
|
电话:
0757-8863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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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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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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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fszeyo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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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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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57-88618232,0757-8862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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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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