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韶关市发布时间:2023-03-03来源: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77号
  • 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0186.9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微生物检验室、理化检验室、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仓库,以及周边附属工程建设、地下停车场等,其中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及3-9层实验室区域的二次装修工程由项目业主另行实施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77号(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地块)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186.9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微生物检验室、理化检验室、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仓库,以及周边附属工程建设、地下停车场等,其中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及3-9层实验室区域的二次装修工程由项目业主另行实施 ; 2.2.1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0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主体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 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主体工程监理

1.2 项目业主: 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 项目批准部门: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 韶发改投审【 2021】5号

1.5 项目代码: 2020-440203-84-01-107390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市财政统筹( 100%)

1.7 招标人: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1.8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投标费用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 77号(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地块)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10186.9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微生物检验室、理化检验室、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仓库,以及周边附属工程建设、地下停车场等,其中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及3-9层实验室区域的二次装修工程由项目业主另行实施。

2.1.3 项目 估算 投资额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16935.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7309.89万。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 . 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3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 2 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单位

2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3

韶关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为招标人下属单位 1

4

韶关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招标人下属单位 2

5

韶关市金禧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为招标人下属单位 3

6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 可研 单位

7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单位

8

韶关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

为本招标项目的用地规划咨询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位

9

中国五洲设计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10

广东明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 勘察 单位

11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单位

12

待定

为本招标项目的 施工单位

13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 见本公告第 10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 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 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建设工程交易操作指引缴纳投标保证金》,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 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 (http://zbtb.gd.gov.cn)或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免费下载。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2 投标人代表除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外, 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递交至开标现场(附一式两份清单),可自行委派授权委托人(递交资料的授权委托人可与投标代理人不是同一人)(授权委托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五)),无原件的不作要求。

6. 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本次招标不适用)

6. 4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6. 5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及提交标书;

2)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6. 6 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6. 7 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 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3)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 http://zgj.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芙蓉园 16栋

联系人(部门):赖工、曾工

联系电话: 0751-6919912、0751-6919910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 29号4楼

联系人(部门): 蒋工、王工

电话: 0751-8846118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部门:工程交易部

电话: 0751—8633071、8633211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 5号

联系人(部门): 建筑业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51—8892601

10. 重要事项时间节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3 3 16 00

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3 24 9 30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3 3 14 16 0 0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3 3 14 16 30 分至 2023 3 17 16 00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 3 23 9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3 3 23 9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3 3 23 9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3 3 24 9 30

7

投标评审原件(如有)递交时间

2023 3 24 9 00 分至 2023 3 24 9 30

8

投标评审原件(如有)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3 3 24 9 30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备注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 CA认证、企业入库等,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名称: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 3 3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监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