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监理招标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4-02-27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监理
  • 范围: 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监理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施工图会审、进度款和变更审核、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具体的监理工程量,以工程的设计图纸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9
  • 开标时间: 2024-03-1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监理

标段(包)名称: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0115-04-01-925567
投资项目名称 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监理
标段(包)名称 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横沥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争取中央、省、市支持,区财政资金作补充。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2.77万亩,包含新建及补建高标准农田1.61万亩(1070.53公顷),改造提升1.16万亩(773.1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估算投资为10887.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730.8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1638.26万元,预备费518.46万元。(具体项目以批复文件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部分甚至取消全部(子)项目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招标内容 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监理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施工图会审、进度款和变更审核、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具体的监理工程量,以工程的设计图纸为准。
工期(交货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缺陷责任期满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94.7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电子证书)。 注:①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10号)、《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执行。资质电子证书按《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 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聘用单位为本投标单位。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见附件一)。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聘用单位为本投标单位。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2月2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9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9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19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D栋3楼
招标人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34685960
招标代理机构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潘工 联系电话 1343037694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020-8498603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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