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4-12-03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
  • 规模: 该项目位于汕尾市海丰县,主要内容为城区排水管渠非开挖修复管线缺陷,开挖修复,渠箱升井,现状检查井加装防坠网,排水管渠清淤等施工工作。(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范围: 城区排水管渠非开挖修复管线缺陷点约366处,开挖修复574米,渠箱升井259处,现状检查井加装防坠网7065个,排水管渠清淤约25475立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0-441521-04-01-275508

投资项目名称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项目批准文号

海发改投审〔 2021〕20号

招标项目名称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

标段(包)名称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

资金来源

债券资金、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债券资金、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该项目位于 汕尾市海丰县 主要内容为 城区排水管渠非开挖修复管线缺陷,开挖修复,渠箱升井,现状检查井加装防坠网,排水管渠清淤 等施工工作 (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城区排水管渠非开挖修复管线缺陷点约 366处,开挖修复574米,渠箱升井259处,现状检查井加装防坠网7065个,排水管渠清淤约25475立方 (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

365天

最高投标限价

24000371 . 8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 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6、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jydj.gdcic.net)”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7、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省外进粤企业,拟任本工程项目 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jydj.gdcic.net)”办理登记手续。(提供网页 查询结果截图)

8、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9、专职安全员要求: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要求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投标人如是联合体,人员由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

10.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0.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 “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 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 认定的 “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0.4、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 http://zbtb.gd.gov.cn)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网址: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 12 3

14 00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2 24

14 00

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2 24

14 00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汕尾市 -服务指南 栏目内的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汕尾市 -服务指南- 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开标时间

2024 12 24

14 00

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丰 分中心(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小路坡袁 324国道南侧)开标室3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招标人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

招标人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0660-669893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汕尾市区汕尾大道西侧(原香洲头)金宝城豪庭小区 1栋2101、2102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660-8320003

招标监督机构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0-662212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 招标公告规定的 开标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投标人可登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jy.swggzy.cn/login “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3、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 默认 开标结果。

4、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5、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 2024 12 14 00 00 前) ,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

6、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相关附件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1.PDF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工程建设招标公告.pdf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施工图纸1.pdf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招标文件.pdf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其他附件1.doc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期城区排水管线修复工程(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