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揭阳市发布时间:2025-11-24来源: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规模: 对镇域内老旧管网(dn100-600共约54.22公里)进行更新改造,充分保障镇域供水的安全和稳定。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要求为准
  • 范围: 主要内容为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图纸设计变更、施工配合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后续相关配套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要求为准。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对本工程的检查;配合行政审批、造价审计及政府检查;配合竣工图编制、工程验收及备案等工作(不限于合同工期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1
  • 开标时间: 2025-12-1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5200092388400H-20251124-000003-9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412-445202-19-01-144720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由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镇域内老旧管网( dn100-600共约54.22公里)进行更新改造,充分保障镇域供水的安全和稳定。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要求为准。

招标内容

主要内容为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图纸设计变更、施工配合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后续相关配套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要求为准。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对本工程的检查;配合行政审批、造价审计及政府检查;配合竣工图编制、工程验收及备案等工作(不限于合同工期内)。

工期(交货期)

9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929126.4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①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②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③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月)。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及其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方),且由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选择“揭阳市”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5200/index),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模块”,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此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日

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 “揭阳市”进入 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 。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7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6 楼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人

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区政和路

招标人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0663-335120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 1302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丽双

联系电话

0663-3322666

招标监督机构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3-863915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投标注意事项

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需使用本中心建设工程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揭阳市公共资源 电子 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点击 “投标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揭阳专区 。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须自行 通过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入 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首页 “服务指南-工程建设”下载操作手册、操作指引和运行环境安装包,以便使用建设工程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

4. 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进行,投标人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参加线上开标并解密,远程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非系统原因导致无法在远程解密截止时间前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同无效投标。各投标单位自行熟悉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解密操作流程,在系统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

5. 本项目需办理电子签章。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参考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牵头办理合同结算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需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

5 、联合体牵头方 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联合体各方成员按照各自的承接内容开具相应的 增值税发票

6 、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事宜履行完毕后,如本联合体未中标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本联合体中标则作为履约合同附件,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成员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相关附件

11.24定稿-招标文件-砲台自来水厂一期勘察设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