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一标段)施工【补充通知】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3-06-12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一标段施工补充通知
  • 规模: 建设5栋厂房(A1、A2、A3、A8、C1栋)、1栋仓库(B1栋)、1栋研发楼(D1栋),层数三至五层;北部新建1座工业废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500m3/d及场地附属内容(包含土建、水电、绿化等
  • 范围: 设备用房、调节池事故池、污泥池、一体化设备基础、场地、绿化、工艺、工艺设备等,涉及工程内容为建筑装饰、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以及设备采购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一标段)施工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一标段)施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二期)(第一标段)施工补充公告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二期)(第一标段)施工已于2023年6月6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一、投标单位如采用信用承诺函的方式进行投标担保的,信用承诺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即可,无须在开标当天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原件,且投标单位自行出具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须担保公司出具。与之关联的内容相应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改动公示表

序号

章、节、条、款、项、

改动

类型

范本原文

改动后表述

改动理由

4

第一章投标须知 1.43

修改

2. □保证保险

3. □银行保函

4. □银行转账

5. □信用承诺函

2.?保证保险

开标当天 08:45时- 10:00时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办理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手续。

投标人采用保证保险提交投标担保的,保证保险中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须满足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要求,保证保险有效期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保证保险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3.?银行保函

开标当天 08:45时- 10:00时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办理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手续。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银行保函中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须满足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要求,银行保函有效期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银行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4. × 银行转账

5.?信用承诺函

补充说明

2、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投标时间安排表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二期)(第一标段)施工

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6月25日18:00时

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7日8:45时-10:00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

)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7日8:30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7日18:00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7日8:30时止

2023年6月27日8:30时止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3年6月27日8:45时至10:00时止。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 1.43

1.43

投标担保

保证方式一(提交投标担保): ?电子保函(保险) ?保证保险

?银行保函 × 银行转账

保证方式二(减免投标保证金、实施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信用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 20 万元整(施工项目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超过 50万元;勘察设计项目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 ?电子保函(保险)

通过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https://ygp.gdzwfw.gov.cn/#/441400/index)跳转到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申请(具体详见该中心服务指南-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此方式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至开标当天【8:30】时止。

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的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登录地址 http://210.76.80.152:8008/,或由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 首页链接进入,以下简称“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点击“便民服务”申请保函,投标人选中本项目开具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开具的保函无需上传至交易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时或评标专家在评标时,通过“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中的查询功能对本项目各投标人所提交电子保函/保证保险进行查验。此方式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开具的截止时间至开标当天【8:30】时止( 说明: 进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 ? 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http://210.76.80.152:8008/),点击“保函展示验真查询”,输入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点击“验真”可查验对应项目的电子保函(保险)缴纳情况)。

注:提交电子保函(保险)的,项目若在本地交易场所交易,投标人可从以上两种途径中任选一种开具;项目若在其它交易场所交易,投标人则只能通过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开具。

2.?保证保险

开标当天 08:45时- 10:00时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办理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手续。

投标人采用保证保险提交投标担保的,保证保险中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须满足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要求,保证保险有效期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保证保险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3.?银行保函

开标当天 08:45时- 10:00时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办理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手续。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银行保函中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须满足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要求,银行保函有效期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银行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4. × 银行转账

提交时限: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汇入银行:

汇入账户:

汇入账号:

5. ?信用承诺函

× 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担保金。

?其它说明:

1.电子保函(保险)指电子形式,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指纸质形式;

2.鼓励招标人采用保证方式二,对于采用保证方式一的,优先采用电子保函(保险)。

二、 本项目无暂列金额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31

1.31

暂列金额

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 按人民币 填报,结算按实际数额。

×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标准为 10%~15% 范围内,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计取,结算按实际数额。

三、 另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

问题一: 招标文件控制价及财审核定造价为: 166996502元;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一标段.XML软件版总造价为: 166996366.71元;具体以那个为准?

答复:以招标文件的招标控制价为准,即 166996502元。

问题二: 在报价生成电子标时,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担保采用的是保证保险,但是报价生成电子标时,没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担保的保证方式选项,请问我们生成时选择哪一项?

答复:有关投标文件制作等技术问题,请咨询中心技术人员,电话: 0 753-2299729

问题三: 你好,在 5.3 经济标书的编制要求中,要求提供目录,根据以往经验,经济标完成后最终生完电子清单的时候,生成不了目录这项,请问经济标是否需要目录,需要又是怎么样生成?

答复:需要目录。目录自行制定,格式自拟。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招标人 大埔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6月12日

补充公告2023.6.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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