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沙湾东村、沙湾南村、沙湾北村、沙坑村、大涌口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沙湾东村、沙湾南村、沙湾北村、沙坑村、大涌口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监理
- 项目名称: 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沙湾东村沙湾南村沙湾北村沙坑村大涌口村和清淤修复部分施工监理
- 开标时间: 2024-01-2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沙湾东村、沙湾南村、沙湾北村、沙坑村、大涌口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沙湾东村、沙湾南村、沙湾北村、沙坑村、大涌口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沙湾东村、沙湾南村、沙湾北村、沙坑村、大涌口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沙湾东村、沙湾南村、沙湾北村、沙坑村、大涌口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沙湾东村、沙湾南村、沙湾北村、沙坑村、大涌口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沙湾东村、沙湾南村、沙湾北村、沙坑村、大涌口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沙湾东村、沙湾南村、沙湾北村、沙坑村、大涌口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沙湾东村、沙湾南村、沙湾北村、沙坑村、大涌口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JG2023-758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30日 0时0分~2024年1月2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16.655937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和使用的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3.9投标人未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22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22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2月30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2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4年1月22日 9时30分 - 2024年1月2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30日
-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招标代理: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何工
- 代理联系人: 黄工
- 联系方式: 020-34818331
- 代理联系方式: 020-34801616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 020-8489222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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