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燃气及输油管道安全评价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3-04-15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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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燃气及输油管道安全评价
  • 范围: 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燃气及输油管道安全评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深圳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相关规定对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燃气及输油管道进行安全评价,按不同产权单位分别出具报告并取得相应产权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意见或批复
  • 概况: 项目名称: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 项目编号:2101-440307-04-01-40964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燃气及输油管道安全评价 招标项目编号:2101-440307-04-01-409649044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燃气及输油管道安全评价;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4-1509:00至2023-04-21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4-18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4-19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次招标为不编制技术标的简易招标模式,无评标环节,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不进行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1
  • 开标时间: 2023-04-2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燃气及输油管道安全评价

标段(包)名称: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燃气及输油管道安全评价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 项目编号:2101-440307-04-01-40964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燃气及输油管道安全评价 招标项目编号:2101-440307-04-01-409649044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燃气及输油管道安全评价;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4-15 09:00 至 2023-04-2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4-1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4-19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次招标为不编制技术标的简易招标模式,无评标环节,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不进行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经办人:陈家锐、梁建华、林瑞霭、饶良忠 办公电话:25168602、84868113 传真: 手机号码:18129828714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1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海波、蔡育彬、江湧涛 办公电话:1551717969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101-440307-04-01-409649044001 标段名称: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燃气及输油管道安全评价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21 18:00 招标部分估价:217.0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燃气及输油管道安全评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深圳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相关规定对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燃气及输油管道进行安全评价,按不同产权单位分别出具报告并取得相应产权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意见或批复。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1.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含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本项目需要项目负责人,但不设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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