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南段)施工监理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02-09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南段施工监理
  • 开标时间: 2023-03-0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南段)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南段)施工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JG2023-048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2月9日 0时0分~2023年3月1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南段)施工监理: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南段)施工监理: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南段)施工监理:1062.558412
  • 投标人资格条件: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南段)施工监理: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10号)执行。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聘用单位(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 注: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5.关于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投标单位”、“单位名称”等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南段)施工监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聘用单位(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 注: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3月1日 10时30分 - 2023年3月1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2月9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3月1日 10时0分 - 2023年3月1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 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朱工
  • 代理联系人: 吴工
  • 联系方式: 020-84689732
  • 代理联系方式: 020-87070809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监督电话: 020-8498603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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