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监理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5-11-04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监理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道路全长约3.93千米,宽度15至30米,共包含7条市政道路,分别为:(1)横三路,按城市支路设计;(2)横四路,按城市次干路设计;(3)横五路,按城市支路设计;(4)纵一路,按城市支路设计;(5)纵二路,按城市支路设计;(6)纵三路,按城市支路设计;(7)纵向规划路,按城市支路设计。建安费约为6600万元。2.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监理
  • 范围: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监理,监理服务内容包括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跟进工程资料备案及结算等工作)及相关技术支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600568266776A-20251029-000002-1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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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606-04-01-851720

招标条件

1.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顺发改资(龙江)〔2024〕6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顺政数招核(龙江)〔2024〕6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2-440606-2024-0051-02-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自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道路全长约3.93千米,宽度15至30米,共包含7条市政道路,分别为:(1)横三路,按城市支路设计;(2)横四路,按城市次干路设计;(3)横五路,按城市支路设计;(4)纵一路,按城市支路设计;(5)纵二路,按城市支路设计;(6)纵三路,按城市支路设计;(7)纵向规划路,按城市支路设计。建安费约为6600万元。

2.承包方式: 固定费率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监理。

招标内容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监理,监理服务内容包括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跟进工程资料备案及结算等工作)及相关技术支持。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约7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且所有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审定之日止。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1223253.34(元)

投标保证金

24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即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 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5.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 )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完工验收鉴定书 / 竣工验收鉴定书 / 完工验收材料 / 竣工验收材料 / 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 合同建安费5200万元 或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鉴定书 / 竣工验收鉴定书 / 完工验收材料 / 竣工验收材料 / 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2.“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 11 5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11 25

09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11 25

09 30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5 11 25

09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邮编

528318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龙江镇人民政府大楼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23888732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5283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 3 号楼 13

招标代理联系人

马工

联系电话

0757-22317106

招标代理传真

0757-22317173

电子邮箱

2717355575@qq.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22835332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22835332

投诉处理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2283533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gfxwj/sbmgfxwj/fsszwfwsjglj/content/post_6093572.html)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025 11 4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审核).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