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 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 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2506-441500-19-01-330542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国有: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506-441500-19-01-330542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5-12-0412:00:00至2025-12-2418:00:00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5-12-1417:00:00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5-12-1917:00:0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水水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鹅埠村水厂路30号龙山水厂经办人林思贝办公电话0755-22092130电子邮箱0755-22092130:madingzhu@szuho.com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办人马定柱、王波、刘建成、余晓云办公电话0755-83881982手机号码13824358656电子邮箱madingzhu@szuho.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标段编号:2506-441500-19-01-330542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91440300MA5EW1BM6B-20251203-000008-8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506-441500-19-01-3305420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2506-441500-19-01-330542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国有: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506-441500-19-01-330542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04 12:00:00 至 2025-12-24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12-14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12-19 17: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水水务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鹅埠村水厂路30号龙山水厂 | |
| 经办人 | 林思贝 | |
| 办公电话 | 0755-22092130 | |
| 电子邮箱 | madingzhu@szuho.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马定柱、王波、刘建成、余晓云 | |
| 办公电话 | 0755-83881982 | |
| 手机号码 | 13824358656 | |
| 电子邮箱 | madingzhu@szuho.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标段编号:2506-441500-19-01-330542001001】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凤河水厂(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工作。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管线探测、工程测量、施工配合等及其他后续需配合的服务,勘察成果须满足相关阶段设计的要求,具体以经招标人同意的勘察任务书为准;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BIM技术应用及后续配合等相关工作,并承担完善设计报告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因项目需求及抗旱保供水等原因,本项目需分阶段建设先行处理设施,保障合作区供用水。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整体工艺路线不变的基础上进行优化,须充分考虑分阶段建设实施可行性,并出具具备分阶段可实施性的设计方案。
本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上述勘察、设计内容可能有增减,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提出的变更的要求,并按变更调整勘察、设计范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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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449.96万元 | |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主要投标成果 | 模型 | |
| 计划总投资 | 29,497.67万元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 |
| 投标补偿 | /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24 18: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上述工程设计资质且承担主要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上述三项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资质,且须按联合体分工承担对应资质范围内的相关任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本次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分工协议书中分工内容对应专业,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应同时具备以下: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2)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成员承担勘察工作的委派)。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委派单位对应,且在注册有效期内,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勘察负责人不可兼任。 | |
| 业绩要求 | / | |
| 其他 | /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 ),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 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