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海丰县城东镇工业园区
- 规模: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涉及7条道路(含纵三路、纵四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彭母山路)全长约3.03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丰县城东镇工业园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 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 已由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投审〔 2022〕67号 文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 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丰县城东镇工业园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涉及 7条道路(含纵三路、纵四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彭母山路)全长约3.03公里 ,建设内容 主要 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技术需求、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计划总工期: 36 0 个日历天 ,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6501.617085 万元。
2.5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或以上。
2.7 资金来源:除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3.资格审査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 可参与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4.2 投 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或以上 ) 资质;
注: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4.3 本 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4 信誉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5.2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2023年 5 月 -2023年 7 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 ( 或以上 ) 职称。
4.6.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2023年 5 月 -2023年 7 月 )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 件为准。
4.7 对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的要求
4.7.1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 , 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2023年 5 月 -2023年 7 月 ) 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2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的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2023年 5 月 -2023年 7 月 )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本项目的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 》 规定的时间开始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 shanwei. gov. cn/swggzy/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2 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6.1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6.1.1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 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 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 》 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 》 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 ) ,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 》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 0660-3826991。
6.3 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招标 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6.4 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 》 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6.5 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 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 U 盘,如 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 U 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8 .招标日常安排表
|
项目名称 |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 |
项目编号 |
HFJG2023-0025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8-02 0:00 |
投标人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
2023-8-12 0:00 |
|
网上投标开始时间 |
2023-8-02 0:00 |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
2023-8-22 10:00 |
|
电子文件U盘递交时间 |
2023-8-22 09:00 |
电子文件U盘递交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开标1室(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 |
|
开标时间 |
2023-8-22 10:00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开标1室(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 |
9 . 联 系方式
|
招标人: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海丰县城东镇生态科技城海龙投资大厦10层36号 |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
|
邮政编码:516400 |
邮政编码:5100 80 |
|
联系人:邱先生 |
联系人:黄先生、李小姐 |
|
电话:0660-6810168 |
电话:020-37860562/37861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