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中汇社区排水单元整治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3-06-02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桂城街道中汇社区排水单元整治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 规模: 对排水单元内部混错接现象进行改造 ; 2.4.1招标内容、规模: 2.4.1.1设计部分: 工程设计包括:工程所述范围内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变更设计、设计后续配合服务、竣工图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2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桂城街道中汇社区排水单元整治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桂城街道中汇社区排水单元整治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城街道中汇社区排水单元整治项目(二期)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 2023〕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 桂城街道中汇社区排水单元整治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 范围、招标 方式 招标 组织形式 项目 核准,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 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建设规模 对排水单元内部混错接现象进行改造。对于雨水立管中混入污水且无改造条件时 ,采用雨水立管的末端截流;对于雨污合流的小区且小区无改造条件时,采用小区末端智能分流的形式。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2.3.1设计工期要求:

(1)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 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3.2 施工周期要求: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发出后, 230 日历天内 工程全部完工且整体通过竣工验收

2.3.3 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相关赶工措施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规模:

2. 4 .1.1 设计部分:

工程设计包括:工程所述范围内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变更设计、设计后续配合服务、竣工图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

2.4.1.2施工部分:

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含二次深化图纸)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工程施工已包含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

2.4.2 .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3,209,285.51 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 12,997,001.16 元,工程建安费投标折率上限为 90%;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212,284.3 5 元,设计费投标费率上限为 1.47 %

2. 4 .2 .2 本项目设计费固定 率包干、工程建安费采用固定 率包干;要求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购置、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限额设计、包造价控制、包结算编制、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

2. 5 质量要求:

2. 5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项目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 6 .2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水质检测参数须符合国家、省或相关行业验收标准,须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

2. 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包括防尘)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或2或3 4 ):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级或以上资质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 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内容具备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资质且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作 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类别:供排水_ 设计 类企业 供排水 _ 施工 类企业)。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 (供排水 _ 设计 类企业、供排水 _施工类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5.1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 供排水 _监理类企业 )的状态显示为 “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类别: 供排水 _ 设计 类企业、供排水 _施工类企业 )查询的结果为准。)。

4.5.2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3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的投标

4.5. 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应分别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 人员要求:

4.6.1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单位委派项目总负责人)

4.6.1.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 (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1.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1.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4.6.1.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12 月至 2023年 5 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2 对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单位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4.6.2.1 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 (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2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3 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即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2.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年 12 月至 2023年 5 )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2.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3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成员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4.6.3.1对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应当具备 市政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6.3.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12 月至 2023年 5 月)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4 专职安全人员 1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须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2022 12 月至 202 3 5 月)为拟派 专职安全人员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拟派的上述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均不能同时兼任。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6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 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6 26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6 26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开标 212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 . 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 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街道办事处建委楼 5楼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C时代互联网产业园3座304B

联系人:

联系人:黄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57-86292562

电话: 0757-86705717

电子邮件: gddhzx@126.com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5.31)桂城街道中汇社区排水单元整治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