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
- 规模: 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通过污水支管、雨水管网的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提升河涌水质,同时改善区域内居民居住环境和卫生状况
- 范围: 2.1项目名称: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单位: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2.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 2.4工程造价: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2774.21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0913.25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448.78万元(其中勘察费120.05万元,设计费328.73万元 ; 新建DN300-DN1000雨水管7.3km,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21.5km,新建400*400盖板沟0.5km,新建500*500盖板沟1.9km,并对淤积较严重的管渠进行清淤、疏通 ; 本次招标范围为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施工配合与验收等后续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1-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2-0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 标 项目 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 局 以 (惠阳发改投审〔2022〕32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 民政 府 ,建设资金来自镇政府统筹,招标人为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 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 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 . 2建设单位: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2 .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
2.4工程造价: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2774.21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0913.25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448.78万元(其中勘察费120.05万元,设计费328.73万元)。
2 .5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通过污水支管、雨水管网的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提升河涌水质,同时改善区域内居民居住环境和卫生状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300-DN1000雨水管7.3km,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21.5km,新建400*400盖板沟0.5km,新建500*500盖板沟1.9km,并对淤积较严重的管渠进行清淤、疏通。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施工配合与验收等后续服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 7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 定。
2.8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和确定方案设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 .9资金来源:镇政府统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 (不含港澳台注册地),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的 独立法人;
3.2投 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3.2.1设计资质和3.2.2勘察资质要求:
3.2 .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 政行业 丙 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 (排 水 工程 )专业 丙 级或以上 】工程设计资质。
3.2 .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 程勘 察 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 丙 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 (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 察 资质;
3 .3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 4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 信 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 信 用 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 ;
3 .6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 的 格式填写;
3.7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 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 http :// zyjy . huizhou . gov . cn /)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 标 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90 万元 (按本工 程估算勘察设计费 2%,最多不超过10万元 人 民币 ),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或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 . 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 安 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 标保证金 缴 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 (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 本 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 .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 本 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 排 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系统不接受超过询疑时间的询疑。
7.2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网上报价)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7.3 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 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 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 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投标相关事宜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 ( 惠 市公易委办函〔 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 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 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 不 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9.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 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 ( 惠市政数〔 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 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操作指南》。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 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 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商业街镇政府大院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 0752-3333289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永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 21号T21创意产业园第9栋41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752-2265505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联系电话: 0752-3911975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 B栋10楼
| 项目名称 | 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惠阳〔2022〕070号 |
|---|---|---|---|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2-11-11 17:0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2-12-02 09:30:00 |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2-11-20 17:0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2-11-21 17:00:00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2-12-02 09: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2-12-02 09:30:00 |
|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 2022-12-02 09:00:00 |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 2022-12-02 09:30:00 |
| 开标时间 | 2022-12-02 09:30:00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惠阳分中心) |
| 评标时间 | 2022-12-02 09:30:00 | 评标地点 | 2号评标室(惠阳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