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公平镇生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3-01-10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海丰县公平镇生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开标时间: 2023-02-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公平镇生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公平镇生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海丰县公平镇生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海丰县公平镇生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JG2023-006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1月10日 0时0分~2023年1月14日 23时59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1)、(2)资格条件: (1)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4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6拟投项目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且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③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2月7日 10时30分 - 2023年2月7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2月7日 10时0分 - 2023年2月7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海丰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广东顺成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陈先生
  • 代理联系人: 吴先生
  • 联系方式: 19926992389
  • 代理联系方式: 19924346567
  • 招标监督机构: 海丰县水利局
  • 监督电话: 0660-6608023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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