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山湖畔居工程监理答疑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樵山湖畔居工程监理答疑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樵山湖畔居
标段(包)名称:樵山湖畔居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樵山湖畔居监理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4(NH)WZ0051
项目名称:樵山湖畔居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年5月23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一、 答疑内容:
1、 根据招标文件第 9页“2.3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工期730日历天,自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之日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对此编制经济标时,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一)投标函及(二)投标函附录中的“监理服务期限”需要填写日历天数。
请问:( 1)该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应填多少日历天?
(2) 《投标函附录》中 “合同条款号”一列内容可否不填写?
回复:( 1)该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应填 730 日历天。
( 2)可以。
2、 招标文件第 39至40页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中 2.2.4(1)“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与招标文件第117至118页的“技术标明标目录”存在差异。请问:该目录是否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中 2.2.4(1)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的格式自拟?
回复:目录格式可以自拟。
3、 招标文件第 40页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中第2.2.4(1)“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中“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类的相关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请问: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类的相关证书是否包括安全管理类的人员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请明确。
回复:是指能证明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技术能力,不包括安全管理类的人员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 澄清修改内容:无
三、其他说明
(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清风西路 29号金科大厦3座20层
联系人:卫工
联系方式: 0757-8620779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宝石西路 1号C时代南海互联网产业园3座304B
联系人:黄工、陈工
联系方式: 0757-86705717
2024年5月23日
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