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三圳镇2025年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充通知】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6-02-27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蕉岭县三圳镇2025年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充通知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蕉岭县三圳镇2025年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标段(包)名称:蕉岭县三圳镇2025年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投资项目名称:蕉岭县三圳镇2025年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1400314886991F-20251223-000002-3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蕉岭县三圳镇 2025 年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补充公告 蕉岭县三圳镇 2025 年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我镇收到针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的相关异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我镇对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开展全面复核工作,现将结果及中标人确定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鑫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存在关键信息填写疏漏问题,确有一栏未按要求填写投标人名称,不符合投标文件编制的规范要求。 (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九七建设有限公司拟派施工员与质量管理人员的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6.2.3.1 资格评审环节第八点的要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岗位证书)需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1〕450号)的规定),不满足项目岗位人员的资格评审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鑫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九七建设有限公司不符合本项目中标条件,依法取消两家单位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招标文件1.5.3候选中标方式的相关要求,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金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人。 特此公告。 蕉岭县三圳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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