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和民路市政工程及坪山区汇贤路(玉田路-文慧路)市政工程(施工)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3-10-31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坪山区和民路市政工程及坪山区汇贤路玉田路文慧路施工
  • 概况: 项目名称:坪山区和民路市政工程 项目编号:2304-440310-04-01-51543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和民路市政工程及坪山区汇贤路(玉田路-文慧路)市政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304-440310-04-01-515435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坪山区和民路市政工程及坪山区汇贤路(玉田路-文慧路)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0-3109:00至2023-11-06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1-02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1-03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06
  • 开标时间: 2023-11-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和民路市政工程及坪山区汇贤路(玉田路-文慧路)市政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坪山区和民路市政工程及坪山区汇贤路(玉田路-文慧路)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坪山区和民路市政工程 项目编号:2304-440310-04-01-51543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和民路市政工程及坪山区汇贤路(玉田路-文慧路)市政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304-440310-04-01-515435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坪山区和民路市政工程及坪山区汇贤路(玉田路-文慧路)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0-31 09:00 至 2023-11-06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1-02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1-03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 经办人:郭工 办公电话:0755-84513240 传真: 手机号码:1511258000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荣德大厦8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智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黄巧琴 办公电话:1331085805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4-440310-04-01-515435001001 标段名称:坪山区和民路市政工程及坪山区汇贤路(玉田路-文慧路)市政工程(施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1-06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674.64522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包括道路、软基处理、交通、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燃气、绿化、水土保持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且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计划总投资:1150.53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 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以上执业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他:1、拟派项目经理数量2名,2、本项目为坪山区和民路市政工程及坪山区汇贤路(玉田路-文慧路)市政工程2个项目打包招标,均为独立项目,项目经理不允许兼任。投标人须为每个工程分别配备1名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且专业和等级须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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