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二标段勘察初步设计
- 开标时间: 2023-10-1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二标段)--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二标段)--勘察、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二标段)--勘察、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二标段)--勘察、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发改[2021]1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110-440705-04-01-516363 ,招标人为 江门市新会江睦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通过财政、上级补助及融资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道路及其配套的交通设施、给排水、绿化、电力等,道路包括:乡道Y195北段半幅、乡道 Y195 中段一期、规划三路等。
本次招标范围建安工程费16182.00万元,工程勘察费:33.53万元;工程设计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124.22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暂定价,最终以财局评审价为准。
2.3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0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勘察招标内容: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测量工作,确保勘察数据的准确性与有效性,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括钻孔、取样、现场标贯试验、技术工作、室内试验及其它相关工作)、物探测试检测(地下管线探测、技术工作等)。
(2)工程设计招标内容:
①方案设计:根据甲方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及实际情况提供本项目方案设计,确保方案设计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及相关专业工程技术标准和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有关深度和内容要求;
②初步设计:项目范围内的新建道路工程、雨水、污水管网并修建相应的附属工程,包含道路、排水、交通、电力、绿化等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且通过全部评审。对最终施工图纸的后续实施过程(包含协助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手续、施工图设计的初步审核)进行跟进和技术支持。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等。
2.5服务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6 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初步设计必须不超过立项建安费进行限额设计,否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负责优化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两项的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士工程勘察) 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燃气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排水)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 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和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项目总负责人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3.4.1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3.8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3.9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0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
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7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逾期送到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如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门市新会江睦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生 电 话: 1860750363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 13702582588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9 月 28 日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二标段)--勘察、初步设计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17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0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09时0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 / 踏勘现场时间 :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 江门市新会江睦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二标段)--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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