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03-29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 开标时间: 2023-04-1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标段(包)名称: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 项目编号: JG2023-136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3月29日 0时0分~2023年4月18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37.42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投资额 10亿元(含本数)人民币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需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证明资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所提供资料内容须满足评审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5.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3.5.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4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并处于通报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上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3.5.5投标人近五年未因违规招标投标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3.5.6近五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18日 11时0分 - 2023年4月18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3月29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18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4月18日 10时45分 - 2023年4月18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薛工
  • 代理联系人: 周工
  • 联系方式: 020-82111450
  • 代理联系方式: 020-82217860
  • 招标监督机构: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电话: 020-8251 5447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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