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横沥村智能光电产业项目
- 项目地址: 横沥
- 规模: 横沥村智能光电产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286.91平方米,包括1栋地上9层1号厂房建筑面积约34332.19平方米,1栋地上10层2号办公楼建筑面积约6015.59平方米,1栋地下1层3号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939.13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53.90米,最大跨度10.5米
- 范围: 横沥村智能光电产业项目,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1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横沥村智能光电产业项目
标段(包)名称:横沥村智能光电产业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8月07日
投资项目代码:2309-441900-04-01-533973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8192001001
招标编号:HLAHLA12400627
投资项目名称:横沥村智能光电产业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横沥村智能光电产业项目
工程(标段)名称:横沥村智能光电产业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横沥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100%
投资金额:119986631.9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横沥村智能光电产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286.91平方米,包括1栋地上9层1号厂房建筑面积约34332.19平方米,1栋地上10层2号办公楼建筑面积约6015.59平方米,1栋地下1层3号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939.13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53.90米,最大跨度10.5米。
招标内容:横沥村智能光电产业项目,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按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110429321.67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4项的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一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8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7)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横沥镇横沥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横沥
工期(交货期):525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横沥镇横沥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横沥村路19号
招标人联系人:邓锐强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337423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横沥镇横沥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0769-83374230,地址:东莞市横沥村路19号;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2995118,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创想社2046”A501。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横沥镇横沥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创想社2046”A501
招标代理联系人:卢贵峰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995118
监督部门:东莞市横沥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3372877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横沥镇沿江路1号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