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一河两岸人行道及市政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对县城一河两岸、市政道路、公园广场等配套设施进行人行道改造,对盲人道、公厕、凉亭、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建设
- 范围: 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入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一河两岸人行道及市政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一河两岸人行道及市政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110-441825-04-01-42237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一河两岸人行道及市政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一河两岸人行道及市政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清远市连山县吉田镇县城范围内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县城一河两岸、市政道路、公园广场等配套设施进行人行道改造,对盲人道、公厕、凉亭、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建设。 | |||
| 招标内容 | 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入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 |||
| 工期 |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其中: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计划工期为2个月,施工工期为10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计算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 | 17975024.11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以上施工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3、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4、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含联合体牵头人)。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并签字盖章,共同授权联合体任一方的人员为委托代理人)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3、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按前述要求进行查询。4、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自行下载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08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15时00分 | |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15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 招标人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大楼第五、六层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873970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远市新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沿江路南五座五楼505室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向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981039 | |
| 招标监督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63-8718183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清远市新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