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用地批后实施代理服务项目
- 范围: 一) 项目概况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是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的二期工程,在已基本建成的三江连通工程的基础上,将韩江水进一步延伸至粤东沿海缺水地区的大中型水库,通过水库调蓄供水,使区域供水系统连通,优化粤东区域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情况,破解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保障粤东沿海地区供水安全,是实现全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应急供水能力、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 ;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用地批后实施代理服务项目咨询代理服务序号工作程序工作内容/成果备注序号:1工作程序:取得规划设计条件批复工作内容/成果:1.咨询服务:规划设计条件论证前期对接并制定工作计划,准备各流程相关材料及函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办理过程中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取得相关批复公示及成果材料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0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用地批后实施代理服务项目
标段(包)名称: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用地批后实施代理服务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
用地批后实施代理服务 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 已由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以 粤发改投审〔 2022 〕 39 号 批准立项, 项目业主为 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贷款等 ,招标人为 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是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的二期工程,在已基本建成的三江连通工程的基础上,将韩江水进一步延伸至粤东沿海缺水地区的大中型水库,通过水库调蓄供水,使区域供水系统连通,优化粤东区域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情况,破解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保障粤东沿海地区供水安全,是实现全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应急供水能力、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 工程包括古巷分水口至关埠取水口封闭管道主干线、潮阳分干线、普宁和潮南分干线三部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输水线路全长约 71.652km ,泵站 1 座。
本工程涉及 3 市 6 区 13 镇(街道),包括: 潮州 市 潮安 区 古巷镇、凤塘镇 , 揭阳 市 揭东 区 玉滘 镇, 揭阳 市 榕城 区砲 台 镇, 普宁市流沙东街道、下架山镇、占陇镇,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金灶镇、西胪镇,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 司马浦镇 、仙城镇 。建设 用地总面积为 228.12 亩。
(二) 招标范围
为工程建设用地批复后办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批复(按需开展规划论证或调整)、取得划拨决定书或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用地划拨 / 协议出让)、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完税凭证(免税证明)、(土地)不动产权登记等手续的咨询代理服务及 取得上述各阶段证书的一切测绘业务。 有关服务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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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用地批后实施代理服务项目咨询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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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程序 |
工作内容 /成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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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取得规划设计条件批复 |
1.咨询服务:规划设计条件论证前期对接并制定工作计划,准备各流程相关材料及函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办理过程中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取得相关批复公示及成果材料。 |
包括但不限于为取得各阶段证书或批复所需完成的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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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地块需要,编制《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并通过专家评审(如需),开展规划论证或调整,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取得相关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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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 |
协助完成已供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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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取得用地划拨决定书 /签署土地出让合同 |
按照地方政府要求,完成征地公告公证、树木保护专章、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等工作,完成供地方案审核手续,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供地文件(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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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根据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依照程序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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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完成不动产初始登记 |
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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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 通过相关 部门评审。具体工作包括土壤样本监测、资料调研、历史影像图搜集与分析、现场踏勘调查、快筛、污染排查专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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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用地批后实施代理服务项目测绘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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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程序 |
工作内容 /成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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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地红线图测绘 —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 |
出具测绘地形图,主要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划拨、协议出让等供地手续,可依照程序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 |
包括但不限于为取得各阶段证书或批复所需完成的测绘相关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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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初始登记权籍调查成果 (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坐标) —用于永久用地不动产登记 |
测绘出具项目永久用地地块的权籍调查成果,主要用于不动产初始登记,可依照程序向登记部门申请核发《不动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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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项内所有业务为止,服务期限暂定为 3年。
(三)服务 地点
工程沿线各市 , 具体为 潮州潮安区、揭阳揭东区、榕城区、普宁市和汕头潮阳区、潮南区 3 个市 6 个区。
(四) 招标上限价
本项目招标 总 上限价为 550 万元, 其中咨询代理服务分项上限价为 534 万元,测绘技术服务分项上限价为 16 万元。本项目投标总价或咨询代理服务、测绘技术服务任意一项分项报价超过对应招标上限价的,该 投标文件无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 .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甲级测绘资质,同时具有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 . 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近 3 年( 20 20 年~ 20 22 年)均不得亏损。
4 . 本次 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要满足以上条件 。
注:联合体投标时,应约定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 必须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 并提交 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1 月 16 日 0 0 :00至 11 月 20 日 23 : 59 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 https://www.gdgczb.com )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注 : 投标人必须于 11 月 20 日 23 : 59 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20-22360006 。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8 日 09 时 3 0 分。
6.1.2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8 日 09 时 3 0 分。
6.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 .3.提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1个)。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北路 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 。
注:备用 U盘单独密封,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包封上写明“投标文件备用U盘”字样(U盘内拷贝投标软件生成的加密及非加密文件、可编辑文件,如不到场视为默认接受开标结果)。
6.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可以授权代理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
6.5 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一式 2套 (将电子签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后装订成纸质文件),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规定时间内 。
注:
( 1) 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2)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A4纸(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如因页数过多,装订困难,可分册装订,但需标明分册编号,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纸质投标文件应编写 封面及 书脊,书脊上应列明投标人名称、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 部分 。
( 3 )开标时不拆封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 东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 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平台发布 。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 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先生
电话: 13763364811
招标人投诉电话: 18682405046,投诉邮箱:ydgsdqrsb@gdh.com.hk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020-83742515
招标代理: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二街 7号601、701房
联系人:谭工、阮工
电话: 13929760231
邮箱: 980959558@qq.com
招标人: 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 2 3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