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乡村振兴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清远市发布时间:2023-11-21来源: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乡村振兴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
  • 项目地址: 石潭镇大洛村
  • 规模: 1)标段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1、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0000平方米,新建24节气标识、沿线标识系统32个,垃圾分类整治57个村庄;2、新建旅游驿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68.98平方米,建筑面积168.98平方米;3、升级改造旅游驿站170.72平方米、文化室3间、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创新中心1222平方米、四小园79.2平方米、农村禁毒教育基地94.64平方米;4、107国道石潭路段绿化工程
  • 开标时间: 2023-12-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乡村振兴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

标段(包)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乡村振兴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乡村振兴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清新发改〔2023)175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乡村振兴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 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乡村振兴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309-441803-04-01-145597

二、招标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0763-5623833

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新民街2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合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63-3565836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52号第三层自编号303号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投诉电话: 0763-5826966

三、建设地点: 石潭镇大洛村、联滘村、西安村、格水村、蒲坑

四、项目概况: 1、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0000平方米,新建24节气标识、沿线标识系统32个,垃圾分类整治57个村庄;2、新建旅游驿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68.98平方米,建筑面积168.98平方米;3、升级改造旅游驿站170.72平方米、文化室3间、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创新中心1222平方米、四小园79.2平方米、农村禁毒教育基地94.64平方米;4、107国道石潭路段绿化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招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规模: 1、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0000平方米,新建24节气标识、沿线标识系统32个,垃圾分类整治57个村庄;2、新建旅游驿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68.98平方米,建筑面积168.98平方米;3、升级改造旅游驿站170.72平方米、文化室3间、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创新中心1222平方米、四小园79.2平方米、农村禁毒教育基地94.64平方米;4、107国道石潭路段绿化工程。

(3)招标控制价: ¥7019648.26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18739.25元;暂列金额为¥ 0元;暂估价:¥773650元】,工程量清单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均为固定价不参与竞争,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未经招标人批准,结算价不包含暂列金额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时, 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项目负责人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或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截图。 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证”显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非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评审时“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的在册人员。(①投标人需提供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http://210.76.74.213/GDCredit/):企业信用等级截图、本项目所需资质信息截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从业人员状况截图[对未能在线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变更的企业,按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阶段性调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变更办理要求的通知”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最近三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类别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清远”网站(https://xyqy.gdqy.gov.cn)的“失信黑名单”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清远市)”,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以 /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未被招标人列入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名单。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十、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763-5623833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新民街2号

业主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合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设计图纸(完整).zip 招标文件-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乡村振兴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11.20)定稿.pdf 招标文件-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乡村振兴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11.20)定稿.docx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