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阳山县桂花水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阳山县七拱镇和杜步镇,灌溉区域包括七拱镇的桂花
- 规模: 2.1、建设内容、规模:加固改造干渠25.344km;改造支渠10.352km;布置水闸共23座,其中泄水闸8座(7座重建,1座新建),节制闸7座(1座重建,6座新建),进水闸1座(保留利用),冲沙闸1座(更换闸门),分水闸6座(新建);布置渡槽16座共198.8m,其中重建渡槽长156m;新建渡槽长36.3m;保留渡槽长6.5m;布置倒虹吸2座120.6m,其中保留倒虹吸60.6m,新建倒虹吸60m;布置涵洞共12座,总长251.5m,其中9座维持原状,长231.9m,重建1座长6.8m,新建2座长12.8m;新建溢流堰1座;加固陂头2座,水源渠清淤长0.218km;布置泵站5座,其中改造泵站3座,新建泵站2座;完善监测设施等
- 概况: 本工程设计灌溉面积为1.5万亩,工程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阳山县桂花水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阳山县桂花水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阳山县桂花水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阳山县桂花水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阳山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阳山县桂花水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2212-441823-04-01-605249
二、招标单位 : 阳山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 雷先生
联系电话: 0763-7806511
地址: 阳山县阳城镇行政中心2路阳山县水利局办公楼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67466/3378455
地址: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招标监督机构: 阳山县水利局
投诉电话: 0763-7802428
三、建设地址: 阳山县七拱镇和杜步镇,灌溉区域包括七拱镇的桂花、三所、新圩、西连、隔坑、岩口6个村委会,杜步镇的湟川、石溪、旱坑3个村委会。桂花水利灌区主水源为鱼沙坑水(桂花陂) 。
四、项目概况: 本工程设计灌溉面积为1.5万亩,工程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建设内容、规模: 加固改造干渠25.344km;改造支渠10.352km;布置水闸共23座,其中泄水闸8座(7座重建,1座新建),节制闸7座(1座重建,6座新建),进水闸1座(保留利用),冲沙闸1座(更换闸门),分水闸6座(新建);布置渡槽16座共198.8m,其中重建渡槽长156m;新建渡槽长36.3m;保留渡槽长6.5m;布置倒虹吸2座120.6m,其中保留倒虹吸60.6m,新建倒虹吸60m;布置涵洞共12座,总长251.5m,其中9座维持原状,长231.9m,重建1座长6.8m,新建2座长12.8m;新建溢流堰1座;加固陂头2座,水源渠清淤长0.218km;布置泵站5座,其中改造泵站3座,新建泵站2座;完善监测设施等 。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
2.3、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4360.9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3696.1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为69.2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为61.8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为326.07万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16.88万元,其他临时工程费为60.19万元),基本预备费207.67万元 。
六、资金来源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统筹解决 。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完成投标项目的投标登记。 (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用 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3)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注: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50万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标准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4、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5、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不少于7人(一人一岗,不得兼任),要求如下:
①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造价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的造价师资格证书;
③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资料员各1名,均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④测量技术人员具有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6、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开始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查询时按成立日期算;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9、踏勘现场:本项目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踏勘现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一、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性评审或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阳山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763-7806511
地址:阳山县阳城镇行政中心2路阳山县水利局办公楼
十六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名称:阳山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名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
附件1:
招投标日程安排
| 工程名称 | 阳山县桂花水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工程编号 | GC4418232023034 |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15时00分 |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25日17时30分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15时00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15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 阳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一室 |
| 评标时间 | 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 | 评标地点 | 阳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一室 |
附件2: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
专职安全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
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对 (工程名称) 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1、本证明由投标人填写,上述人员投标时不得更改。
2、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它用。
3、本证明书由投标人自行填写,日期留空。
招标代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要求:提供以下现场踏勘资料一式2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
1.《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填写完全的单位名称及人员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及上述人员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5.技术负责人: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6.专职安全员:提供专职安全员身份证、C类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注:(1)以上资料按国家规定发放电子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核查。
(2)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3)投标人承担自己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
(4)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取的工程场地和标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