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EPC(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11-09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EPC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 开标时间: 2023-12-0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EPC(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EPC(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EPC(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EPC(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JG2023-644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9日 0时0分~2023年12月4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931.441843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2.1】及【3.2.2】资质。 3.2.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2.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个施工任务方,1个设计任务方),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5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6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②投标登记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③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3个月(2023年 8月-2023年10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的印章,并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④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⑤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参与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企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香港企业、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⑵为本招标项目监理人的; ⑶为本招标项目代建人的; ⑷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⑸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⑹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⑺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⑻被责令停业的; ⑼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⑽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⑥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4日 9时30分 - 2023年12月4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1月9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4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12月4日 9时15分 - 2023年12月4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 王工
  • 代理联系人: 黄工
  • 联系方式: 020-81978573
  • 代理联系方式: 020-81779587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 监督电话: 020-8140329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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