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佛高区大同湖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之塘乐路道路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 规模: 本项目为拓宽现状道路,东起塘西大道,西至纵四路,路线长度约4.87km,道路等级采用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局部位置限速30km/h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拓宽现状道路,东起塘西大道,西至纵四路,路线长度约4.87km,道路等级采用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局部位置限速30km/h ; 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佛高区大同湖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之塘乐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包含向相关职能部门报批方案、设计文件审查,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高区大同湖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之塘乐路道路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佛高区大同湖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之塘乐路道路工程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佛高区大同湖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之塘乐路道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发改投审〔
2022〕20 号
文
批准(备案)建设
,建设单位为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监督单位为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
,
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佛高区大同湖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之塘乐路道路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佛
政数监管核
〔
202
3
〕
6
号
文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拓宽现状道路,东起塘西大道,西至纵四路,路线长度约
4.87km,道路等级采用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 40km/h,局部位置限速 30km/h。K0+033.909~K4+353 红 线 宽 度 40m , 双 向 六 车 道 ;K4+353~K4+899.585 红线宽度 26m,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箱涵、给排水(含雨污)、照明、绿化工程等。项目建设工程建安费用约为
16801.98
万元,本项目
工程
设计费暂定价为
499.92
万元。
2.2.1
招标范围:
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佛高区大同湖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之塘乐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包含向相关职能部门报批方案、设计文件审查,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2.3
设计
服务周期:
6
0
个
日历天
,
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
1)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同时提交相关设计成果文件
包含
方案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成果(含工程概算成果)(含电子文件);
(
2)初步设计通过审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
3)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499.92
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2.6 承包方式:
√
固定
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
包干
□固定
总价包干
□
其他承包方式:
/
。
2.7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
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的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
①项或②项或③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甲
级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甲
级
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道路工程
)
专业
甲
级
和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桥梁
工程
)
专业
甲
级
和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排水
工程
)
专业
甲
级
资质
。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类别:
设计
类企业
)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类别:
设计
类企业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道路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
个月
,
即
202
2
年
10
月至
202
3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
6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
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
4.
6
.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
6
.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6
.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6
.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
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6
.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
3
年
4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
保证
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
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3
年
5
月
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
3
年
5
月
4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
6楼开标室
,
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日程安排查询”)
。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
公开
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联系人:彭工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1号202
|
|
电话:
0757-87263447
邮编:
528100
|
联 系 人:
李工
邮 编:
528100
|
|
|
电 话:
0757-87733362
|
|
|
传 真:
0757-877333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