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长美水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招标澄清公告

揭阳市发布时间:2025-12-18来源: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长美水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 规模: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农产品展示和销售中心、农业观光(体验园)、古村水上休闲观光带以及停车场等设施。具体内容如下:(1)古村内河两岸环境整治1.16公里,建设乡村村水上休闲观光带,含河道整治26680平方米、水系联通103米、拆除及新建人行桥7座、车行桥1座、两岸景观及照明改造面积约48940平方米、沿街外立面改造17952平方米、新建长美渔市1000平方米等;(2)完善古村观光及配套基础设施,含巷道铺设5320平方米、污水排水设施、照明设施、公共建筑改造4栋等;(3)新建农业产业园配套服务用房2500平方米,停车场8100平方米,配套充电桩250个等;(4)提质改造撂荒园地825亩,含新建机耕路、给排水设施、照明及休闲农业设施等;(5)建设一栋农产品展示和销售中心,占地9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具体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任务书等相关资料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长美水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揭阳市榕城区长美水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5200092388400H-20251209-000002-2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澄清变更公告编号: JYBGGG001138

各投标人:

揭阳市榕城区长美水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 ,已于 2025年12月09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现针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7 条款中,原表述 “概算总投资 12804 万元”,现修改为 “建安费 12804 万元”。

  1. 二、其他说明: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内容均做此修改,本次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内容与原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为准。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澄清公告.pdf 终稿-澄清招标文件揭阳市榕城区长美水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二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