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八条重要市政道路及开创立交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07-10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八条重要市政道路及开创立交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开标时间: 2023-08-1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八条重要市政道路及开创立交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标段(包)名称: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八条重要市政道路及开创立交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八条重要市政道路及开创立交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八条重要市政道路及开创立交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 JG2023-369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0日 0时0分~2023年7月31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63.7858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③中国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申请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定。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2.10 信誉要求:    (1)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不受本条限制)。    (3)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7月31日 9时0分 - 2023年7月31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7月10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31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7月31日 8时30分 - 2023年7月31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 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宁工
  • 代理联系人: 黄工
  • 联系方式: 020-85200284
  • 代理联系方式: 020-36173451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 监督电话: 020-38180280(公路)020-38180053(市政道路)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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