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3-08-27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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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 范围: 其他;对本项目内规定的建筑物、构筑(附属)物、其它附着物等的拆除施工,建筑废弃物分类清运、减排及综合利用,平整场地等,自行支配本项目确定的标的物以及拆除工程中形成的钢铁、铜材、铝材等建筑材料回收
  • 概况: 项目名称: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项目编号:4403072023013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招标项目编号:44030720230130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2709:00至2023-09-01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29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30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根据深府(2015)73号文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01
  • 开标时间: 2023-09-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标段(包)名称: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 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项目编号:4403072023013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招标项目编号:44030720230130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27 09:00 至 2023-09-0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29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30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根据深府[2015] 73号文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陈剑平 办公电话:23255377 传真: 手机号码:13928473628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翟予晋、李浩斌、李朝晖 办公电话:8488450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0720230130001001 标段名称: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01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12.28 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对本项目内规定的建筑物、构筑(附属)物、其它附着物等的拆除施工,建筑废弃物分类清运、减排及综合利用,平整场地等,自行支配本项目确定的标的物以及拆除工程中形成的钢铁、铜材、铝材等建筑材料回收。 计划总投资:212.28 万元 工程地址:宝龙街道辖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企业; 2、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要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企业。4、本标段联合体家数上限为2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企业; 2、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要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企业。4、本标段联合体家数上限为2家。 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联合体成员: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提供)。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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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 2023-08-25 17: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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