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10-28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 开标时间: 2023-12-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 项目编号: JG2023-615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10月28日 0时0分~2023年11月20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6.7765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参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1.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6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1.7 其他要求:申请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附录8)。 1.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20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0月28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20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9时45分 - 2023年11月20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8日
  • 招标人: 广州市越秀区中星小学
  • 招标代理: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马主任
  • 代理联系人: 利工
  • 联系方式: 31653404
  • 代理联系方式: 020-87576487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 020-37668900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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