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一标施工招标公告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5-08-29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一标施工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修复现状污水管缺陷约45处(其中最大管径为DN1000)。主要包含非开挖修复及开挖修复两部分。开挖修复部分:管道采用PE100聚乙烯管SDR17。开挖支护采用6mⅢ型拉森钢板桩支护。非开挖修复部分:采用裂管法修复、点状原位固化法修复、紫外光固化法、不锈钢快速锁、不锈钢双胀环、化学注浆等修复方法。具体工程内容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1部分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的修复现状污水管缺陷约45处,包含了管道非开挖修复、管道开挖修复和检查井修复,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一标施工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一标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12440600568266776A-20250822-000002-8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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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2411-440605-04-01-982246

招标条件

1.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5)8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 组织 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5)8号 核准(适用于需要 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一标施工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一标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7-440605-2025-0012-02-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 修复现状污水管缺陷约45处(其中最大管径为DN1000)。主要包含非开挖修复及开挖修复两部分。开挖修复部分:管道采用PE100聚乙烯管SDR17。开挖支护采用6mⅢ型拉森钢板桩支护。非开挖修复部分:采用裂管法修复、点状原位固化法修复、紫外光固化法、不锈钢快速锁、不锈钢双胀环、化学注浆等修复方法。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本项目为小型项目。

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1部分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的修复现状污水管缺陷约45处 ,包含了管道非开挖修复、管道开挖修复和检查井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2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 不因雨天、假期(含法定节假日)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1,268,690.71(元)

投标保证金

25,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 . gdcic . 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 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持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 (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 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月,即 2025年02月至2025年07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 社保证明材 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 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 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 100万或以上的城市排水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三类资料:①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②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③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任意中的一项资料。注:以上三类证明资料缺一不可。若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建设单位证明材料并须附有建设单位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予以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信价量化评标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 08 3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09 23

9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09 23 9 30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5 09 23

9 30 分(与投标截 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二层不见面开标室206-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 楼)。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佛 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 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邮编

528231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四路智慧城市指挥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757-85556303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恒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528203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上东奇腾路17号三楼自编9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757-63506506

招标代理传真

0757-63506506

电子邮箱

gdhzgczx@126.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6286016、 0757-81253005

投诉处理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628601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 招标文件 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 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 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网址: https :// www . foshan . gov . cn / gzjg / zwfwsjglj / zcwj / content / post _6044034. html )开 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如达不到质量标准,即为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费用。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令修改后重新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025 8 29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4).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